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3

263.为使所说的这

263.为使所说的这一切变得更清楚,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0-61节)末尾进行了补充说明,内容如下:根据信经教义,主里面的神和人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完全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所说的许多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5);祂得了所有权柄(马太福音28:18);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5);凡不信的,神的震怒住在他身上;还有,神性和人性都被提入天堂,祂在这两方面坐在神的右手边,也就是说,祂是全能;此外,还有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关于其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大量经文。这一切清楚证明以下事实: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

关于主的这些事之所以首次出版,是因为启示录(21, 22章)预言,在前一个教会结束的时候,一个新教会要建立起来,而该教义将是新教会的基本教义。那些章节中的“新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正是这个新教会,除了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以外,没有人会进入新教会;这就是为何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我可以声明,整个天堂唯独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由于主而为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本身会使人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甚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23)

以前这一点从圣言看不出来,即便看出来,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人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所以,如果我们过早地看到这一点,魔鬼,也就是地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地狱权势的这种状态被现已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粉碎。一旦这审判完成,也就是说,现在完成,凡想被光照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被光照并变得智慧。


最后的审判(续) #53

53.在最后审判的日

53.在最后审判的日子,我看见来自这个民族的成千上万的人从这些城镇,以及周围的村子和地区被赶出来。他们是那些在世时没有出于任何宗教或良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而行善,以便为了获利而显得诚实的人。像这样的人当不再关心自己的名利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就会冲进各种可憎的罪行;他们在田野、在城镇之外抢劫凡所遇见的人。我看见有些人被投入延伸到东部之下的一道火沟,其他人被投入延伸到南部之下的一个黑暗洞穴。我于1757年1月9日目睹了对他们的这种驱逐。只有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良心之人被允许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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