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3

263.为使所说的这

263.为使所说的这一切变得更清楚,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0-61节)末尾进行了补充说明,内容如下:根据信经教义,主里面的神和人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完全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所说的许多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5);祂得了所有权柄(马太福音28:18);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5);凡不信的,神的震怒住在他身上;还有,神性和人性都被提入天堂,祂在这两方面坐在神的右手边,也就是说,祂是全能;此外,还有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关于其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大量经文。这一切清楚证明以下事实: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

关于主的这些事之所以首次出版,是因为启示录(21, 22章)预言,在前一个教会结束的时候,一个新教会要建立起来,而该教义将是新教会的基本教义。那些章节中的“新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正是这个新教会,除了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以外,没有人会进入新教会;这就是为何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我可以声明,整个天堂唯独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由于主而为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本身会使人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甚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23)

以前这一点从圣言看不出来,即便看出来,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人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所以,如果我们过早地看到这一点,魔鬼,也就是地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地狱权势的这种状态被现已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粉碎。一旦这审判完成,也就是说,现在完成,凡想被光照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被光照并变得智慧。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5

SS65.我需要用几

SS65.我需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些意义是如何演变出来的。为清楚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前面(6, 38节)关于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的说明,即:属天之物、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按着连续次序接踵而来,从天上的最高事物直到世上的最低或终极事物;这些事物按着同步次序而存在于最低层级,就是属世之物里面,从最内在之物到最外在之物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圣言的连续意义,就是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同步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一旦明白这些事,那么当一个人在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即属天和属灵意义如何从属世意义演变出来,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解释给理解力。因为这时,属灵天使召唤出属灵之物,属天天使召唤出属天之物;他们也不可能做别的,因为这些事物与他们的性质和本质是同质的,并且和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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