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①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整个基督教界都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本质上就是敬拜三神;殊不知,迄今为止,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理性思想圣治的人可能会问,当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时,三个位格不就是三神吗?谁能想到别的呢?事实上,谁想到别的呢?就连亚他那修本人也无法想到别的,因此以他命名的信经说:“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即基督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若非祂在位格上也为一,谁能看见或感知到一位神呢?有人或许以为,我们若想到这三位拥有一个本质,就能看见或感知到这一位;但由此除了他们在心智和感觉上为一,然而却是三位神以外,还有或还能有其它任何看见或感知吗?一个人若再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对自己说,无限的神性本质怎能被分割呢?永恒的神性本质如何能生出另一个永恒的神性本质,然后再生出从它们两者发出的又一个神性本质吗?如果有人说,要相信这一点,不要思想它,那么谁能不去思想他被告知必须要相信的事呢?本质上为信的这种承认还能来自其它源头吗?在多到超出你想象的许多人心中掌权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就是由于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而产生的吗?真正构成教会的,是一位神的信仰,这一位神就是主,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这神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全文。
但如今人们是怎么思想主的呢?不是认为祂是神和人,神来自孕育祂的耶和华父,人来自生祂的童女马利亚吗?有谁会想到祂里面的神和人,或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它们实际上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呢?有谁知道这一点?问问教会博学的神学家,他们会说不知道。然而,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声明的,内容如下:“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人们之所以不知道该信经在说什么,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一段时,没有把主当作神,只当作一个人来思想。
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祂从谁成孕,是从父神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说,祂从父神成孕,因为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那么祂与父难道不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谁能思想祂从两个神性成孕?祂若从自己的神性成孕,不就是祂自己的父吗?如果你继续问他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持何种观念,他们会说,祂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然后,你问祂的人性在哪里,他们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在思维上把主的神性和人性分离了,认为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人性则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把灵魂和身体分离;他们也没有看见这个矛盾:如此祂会单从母亲那里生出一个理性人,或说这会使祂的理性自我唯独从母亲生出。
关于主的人性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一个基督徒几乎不可能被引导思想一个神性人身或神性人性,甚至被赋予这句话:祂的灵魂或生命自成孕时就是,并且一直都是耶和华自己。现在整理一下你的观点,认真想一想,除了唯独主以外,是否还有别的神?祂里面的本质神性,也就是万物的源头,就是那被称为圣父的,神性人身就是那被称为圣子的,神性发出被称为圣灵。这使得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主就是那神。
如果你坚持说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就提到三位,即:
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马太福音28:19)
从前后经文清楚可知,祂说这话是为了叫他们知道,现在祂已经得了荣耀,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在前一节经文,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在后一节经文,祂说,祂将与他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因而唯独说到祂自己,没有说三位。
现在让我们回到圣治,即为何它允许基督徒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也就是敬拜三神,为何他们至今不知道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原因在于人自己,不在于主。主在圣言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这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引用的一切经文可以看出来。此外,所有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祂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相联结。
但教会将神性与人性分离,将神性等同于耶和华父的神性,将人性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教会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教会从一开始就堕落成了一个将神性权柄归到自己身上的巴比伦。为了把它称为人的权柄,而不是神的权柄,他们使主的人性变得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后来,在改革宗,当唯信作为得救的唯一手段被接受时(唯信是指父神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怜悯我们),主的人性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看待了。这是因为没有人能靠近主,从心里承认祂为天地之神,除非他照主的诫命生活。在灵界,所有人都必须照他们所想的说话,甚至没有人能提“耶稣”的名,除非在世上过基督徒的生活。这一切都在祂的圣治之下,以防止亵渎祂的名。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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