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2

262.①对圣治的怀

262.①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整个基督教界都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本质上就是敬拜三神;殊不知,迄今为止,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理性思想圣治的人可能会问,当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时,三个位格不就是三神吗?谁能想到别的呢?事实上,谁想到别的呢?就连亚他那修本人也无法想到别的,因此以他命名的信经说:“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即基督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若非祂在位格上也为一,谁能看见或感知到一位神呢?有人或许以为,我们若想到这三位拥有一个本质,就能看见或感知到这一位;但由此除了他们在心智和感觉上为一,然而却是三位神以外,还有或还能有其它任何看见或感知吗?一个人若再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对自己说,无限的神性本质怎能被分割呢?永恒的神性本质如何能生出另一个永恒的神性本质,然后再生出从它们两者发出的又一个神性本质吗?如果有人说,要相信这一点,不要思想它,那么谁能不去思想他被告知必须要相信的事呢?本质上为信的这种承认还能来自其它源头吗?在多到超出你想象的许多人心中掌权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就是由于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而产生的吗?真正构成教会的,是一位神的信仰,这一位神就是主,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这神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全文。

但如今人们是怎么思想主的呢?不是认为祂是神和人,神来自孕育祂的耶和华父,人来自生祂的童女马利亚吗?有谁会想到祂里面的神和人,或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它们实际上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呢?有谁知道这一点?问问教会博学的神学家,他们会说不知道。然而,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声明的,内容如下:“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人们之所以不知道该信经在说什么,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一段时,没有把主当作神,只当作一个人来思想。

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祂从谁成孕,是从父神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说,祂从父神成孕,因为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那么祂与父难道不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谁能思想祂从两个神性成孕?祂若从自己的神性成孕,不就是祂自己的父吗?如果你继续问他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持何种观念,他们会说,祂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然后,你问祂的人性在哪里,他们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在思维上把主的神性和人性分离了,认为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人性则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把灵魂和身体分离;他们也没有看见这个矛盾:如此祂会单从母亲那里生出一个理性人,或说这会使祂的理性自我唯独从母亲生出。

关于主的人性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一个基督徒几乎不可能被引导思想一个神性人身或神性人性,甚至被赋予这句话:祂的灵魂或生命自成孕时就是,并且一直都是耶和华自己。现在整理一下你的观点,认真想一想,除了唯独主以外,是否还有别的神?祂里面的本质神性,也就是万物的源头,就是那被称为圣父的,神性人身就是那被称为圣子的,神性发出被称为圣灵。这使得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主就是那神。

如果你坚持说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就提到三位,即:

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马太福音28:19)

从前后经文清楚可知,祂说这话是为了叫他们知道,现在祂已经得了荣耀,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在前一节经文,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在后一节经文,祂说,祂将与他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因而唯独说到祂自己,没有说三位。

现在让我们回到圣治,即为何它允许基督徒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也就是敬拜三神,为何他们至今不知道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原因在于人自己,不在于主。主在圣言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这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引用的一切经文可以看出来。此外,所有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祂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相联结。

但教会将神性与人性分离,将神性等同于耶和华父的神性,将人性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教会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教会从一开始就堕落成了一个将神性权柄归到自己身上的巴比伦。为了把它称为人的权柄,而不是神的权柄,他们使主的人性变得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后来,在改革宗,当唯信作为得救的唯一手段被接受时(唯信是指父神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怜悯我们),主的人性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看待了。这是因为没有人能靠近主,从心里承认祂为天地之神,除非他照主的诫命生活。在灵界,所有人都必须照他们所想的说话,甚至没有人能提“耶稣”的名,除非在世上过基督徒的生活。这一切都在祂的圣治之下,以防止亵渎祂的名。


真实的基督教 #455

455.下面有关地狱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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