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①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整个基督教界都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本质上就是敬拜三神;殊不知,迄今为止,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理性思想圣治的人可能会问,当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时,三个位格不就是三神吗?谁能想到别的呢?事实上,谁想到别的呢?就连亚他那修本人也无法想到别的,因此以他命名的信经说:“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即基督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若非祂在位格上也为一,谁能看见或感知到一位神呢?有人或许以为,我们若想到这三位拥有一个本质,就能看见或感知到这一位;但由此除了他们在心智和感觉上为一,然而却是三位神以外,还有或还能有其它任何看见或感知吗?一个人若再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对自己说,无限的神性本质怎能被分割呢?永恒的神性本质如何能生出另一个永恒的神性本质,然后再生出从它们两者发出的又一个神性本质吗?如果有人说,要相信这一点,不要思想它,那么谁能不去思想他被告知必须要相信的事呢?本质上为信的这种承认还能来自其它源头吗?在多到超出你想象的许多人心中掌权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就是由于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而产生的吗?真正构成教会的,是一位神的信仰,这一位神就是主,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这神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全文。
但如今人们是怎么思想主的呢?不是认为祂是神和人,神来自孕育祂的耶和华父,人来自生祂的童女马利亚吗?有谁会想到祂里面的神和人,或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它们实际上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呢?有谁知道这一点?问问教会博学的神学家,他们会说不知道。然而,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声明的,内容如下:“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人们之所以不知道该信经在说什么,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一段时,没有把主当作神,只当作一个人来思想。
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祂从谁成孕,是从父神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说,祂从父神成孕,因为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那么祂与父难道不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谁能思想祂从两个神性成孕?祂若从自己的神性成孕,不就是祂自己的父吗?如果你继续问他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持何种观念,他们会说,祂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然后,你问祂的人性在哪里,他们无言以对。因为他们在思维上把主的神性和人性分离了,认为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人性则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在把灵魂和身体分离;他们也没有看见这个矛盾:如此祂会单从母亲那里生出一个理性人,或说这会使祂的理性自我唯独从母亲生出。
关于主的人性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一个基督徒几乎不可能被引导思想一个神性人身或神性人性,甚至被赋予这句话:祂的灵魂或生命自成孕时就是,并且一直都是耶和华自己。现在整理一下你的观点,认真想一想,除了唯独主以外,是否还有别的神?祂里面的本质神性,也就是万物的源头,就是那被称为圣父的,神性人身就是那被称为圣子的,神性发出被称为圣灵。这使得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主就是那神。
如果你坚持说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就提到三位,即:
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马太福音28:19)
从前后经文清楚可知,祂说这话是为了叫他们知道,现在祂已经得了荣耀,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在前一节经文,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在后一节经文,祂说,祂将与他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因而唯独说到祂自己,没有说三位。
现在让我们回到圣治,即为何它允许基督徒敬拜三位格的一位神,也就是敬拜三神,为何他们至今不知道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原因在于人自己,不在于主。主在圣言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这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引用的一切经文可以看出来。此外,所有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祂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相联结。
但教会将神性与人性分离,将神性等同于耶和华父的神性,将人性等同于另一个人的人性。教会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教会从一开始就堕落成了一个将神性权柄归到自己身上的巴比伦。为了把它称为人的权柄,而不是神的权柄,他们使主的人性变得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后来,在改革宗,当唯信作为得救的唯一手段被接受时(唯信是指父神为了圣子的缘故而怜悯我们),主的人性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看待了。这是因为没有人能靠近主,从心里承认祂为天地之神,除非他照主的诫命生活。在灵界,所有人都必须照他们所想的说话,甚至没有人能提“耶稣”的名,除非在世上过基督徒的生活。这一切都在祂的圣治之下,以防止亵渎祂的名。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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