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⑦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犹太教仍旧存在。换句话,历经这么多世纪,犹太人依旧没有转化,尽管他们就生活在基督徒当中,没有像圣言所预言的那样称谢主,承认祂是他们所以为的那要把他们领回迦南地的弥赛亚,而是不断顽固否认祂;然而,他们却很兴旺。但那些如此思想,并因此质疑圣治的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经上说他们要被领进的“迦南地”表示主的教会。
但犹太人顽固否认主,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若真的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和教会的圣物,就会亵渎它们。这就是为何主论到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约翰福音12:40; 马太福音13:15; 马可福音4:12; 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6:9-10)
经上之所以说“免得他们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是因为他们若真的转回去,得了医治,就会犯亵渎罪;根据前面(221-233节)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主不允许任何人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他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就会亵渎这些圣物。
该民族得以保存并分散在世界各地,是为了圣言原文的缘故。他们比基督徒更守之为圣;主的神性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因为从主发出的,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圣言由此成为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天堂与人的同在,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已经说明;凡圣言被虔诚阅读的地方,都有主与天堂的同在。这就是圣治的目的,正是为了这个目的,犹太人才得以保存并分散到世界各地。关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79-82节)。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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