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⑦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犹太教仍旧存在。换句话,历经这么多世纪,犹太人依旧没有转化,尽管他们就生活在基督徒当中,没有像圣言所预言的那样称谢主,承认祂是他们所以为的那要把他们领回迦南地的弥赛亚,而是不断顽固否认祂;然而,他们却很兴旺。但那些如此思想,并因此质疑圣治的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经上说他们要被领进的“迦南地”表示主的教会。
但犹太人顽固否认主,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若真的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和教会的圣物,就会亵渎它们。这就是为何主论到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约翰福音12:40; 马太福音13:15; 马可福音4:12; 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6:9-10)
经上之所以说“免得他们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是因为他们若真的转回去,得了医治,就会犯亵渎罪;根据前面(221-233节)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主不允许任何人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他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就会亵渎这些圣物。
该民族得以保存并分散在世界各地,是为了圣言原文的缘故。他们比基督徒更守之为圣;主的神性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因为从主发出的,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圣言由此成为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天堂与人的同在,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已经说明;凡圣言被虔诚阅读的地方,都有主与天堂的同在。这就是圣治的目的,正是为了这个目的,犹太人才得以保存并分散到世界各地。关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79-82节)。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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