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9.⑥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界过去,并且如今仍有如此多的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因为他可能会想,圣治若普遍存在于每个最小细节,并以拯救所有人为目的,就会确保全世界有一个真正的宗教,一个不分裂,至少不被异端撕裂的宗教。但你若能,请用理性深入思考一下,人未经改造,能得救吗?毕竟他就生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由于这些爱没有一丝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在自己里面,除非为了自己,所以他也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爱里面有一丝爱或仁的痕迹吗?出于这些爱,他有没有想过欺骗别人,诽谤他,恨他至死,与他的妻子通奸,在报复欲的驱使下残忍对待他,而心里又怀有一种渴望,想要成为至高无上的人,占有所有人的财富,因而与自己相比,视他人为微不足道或一文不值呢?这种人若要得救,不得先被引离这些邪恶,从而被改造吗?这一切只能照着许多律法,就是圣治的律法实现,如前面多处所示。这些律法大部分不为人知;然而,它们是神性智慧,同时神性之爱的律法,主不可能违背这些律法,因为如此行只会毁灭人,不会拯救他。回顾并对比一下所阐述的这些律法,你就会明白。
既然按照这些律法,没有来自天堂的直接流注,只有经由圣言、教义和讲道而来的间接流注;并且圣言若要成为神性,必须完全通过对应写成,那么可推知,分歧和异端是不可避免的,对它们的许可也符合圣治的律法。此外,当教会本身将诸如唯独属于理解力,也就是教义,而非属于意愿,也就是生命或生活的那类事物作为它的基本信条,并且属于生命或生活的事物没有变成教会的基本信条时,人因他的理解力就会陷入纯粹的黑暗,像一个瞎子那样晃来晃去,四处碰壁,掉入坑中。因为意愿必须在理解力中看见,而不是理解力在意愿中看见;或也可说,人的生命及其爱必须引导理解力思考、说话和行动,反过来不行。如果反过来也行,那么来自一种邪恶,甚至一种魔鬼之爱的理解力可能会紧紧抓住凡通过感官冲击它的东西,并指挥意愿去行。由此可以看出分歧和异端的源头。
然而,圣治规定,每个人,无论他在理解力方面陷入什么样的异端,都能被改造并得救,只要他避恶如罪,没有确认异端虚假。因为意愿通过避恶如罪被改造,理解力通过意愿被改造;那时,它第一次从黑暗进入光明。教会有三个基本原则: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被称为仁爱的生活。每个人的信仰都取决于生活,也就是仁爱;对何为这种生活的认识必须来自圣言,改造和拯救来自主。如果教会将这三个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思想上的分歧就不会分裂它,只是使它变得多样化,就像光使美丽物体的色彩变得多样化,不同的宝石构成一顶王冠的美丽一样。
64.在灵界,神性全在以一种天使和灵人呈现给彼此的奇妙方式来加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故天使或灵人能在一瞬间呈现给别人,只要他具有相似的爱之情感和相似的想法。因为正是这两个因素制造了空间的表象。那里的临在具有这种性质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能在那里看到非洲人和印度人就在旁边,尽管他们在世上相距数千英里。事实上,我能与那些居住在这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甚至与那些来自其它星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由于这种临在不在空间中,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得以与众使徒,已逝的教皇和君王,当代教会的创始者,如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以及其它遥远地区的人交谈。既然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临在的能力,那么无限的神性临在存在于整个宇宙中又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具有这种临在的能力,其原因在于,一切爱的情感和一切理解力的思维都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空间中,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时间中。谁都能思想印度群岛上的某个兄弟、亲戚或朋友,觉得仿佛与他同在。同样,他能通过回想他们而被他们的爱所感动。这些事都是人类的经验,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的思维也是这样,无论是谁,只要他回想起在各地旅行时所看到的一切,就仿佛再次回到那里。甚至肉体视觉也模仿了这种临在,若非凭借居间的参照物,它也不会注意距离,是这种参照物提供了测量的尺度。事实上,若居间物体没有揭示太阳距离如此遥远的事实,这太阳本身就会近在眼前,甚至仿佛就在眼睛里。光学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指出,这是事实。这种临在的感觉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人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透过他的眼睛在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形,因为动物没有属灵的视觉。所有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61,62节)还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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