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9.⑥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界过去,并且如今仍有如此多的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因为他可能会想,圣治若普遍存在于每个最小细节,并以拯救所有人为目的,就会确保全世界有一个真正的宗教,一个不分裂,至少不被异端撕裂的宗教。但你若能,请用理性深入思考一下,人未经改造,能得救吗?毕竟他就生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由于这些爱没有一丝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在自己里面,除非为了自己,所以他也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爱里面有一丝爱或仁的痕迹吗?出于这些爱,他有没有想过欺骗别人,诽谤他,恨他至死,与他的妻子通奸,在报复欲的驱使下残忍对待他,而心里又怀有一种渴望,想要成为至高无上的人,占有所有人的财富,因而与自己相比,视他人为微不足道或一文不值呢?这种人若要得救,不得先被引离这些邪恶,从而被改造吗?这一切只能照着许多律法,就是圣治的律法实现,如前面多处所示。这些律法大部分不为人知;然而,它们是神性智慧,同时神性之爱的律法,主不可能违背这些律法,因为如此行只会毁灭人,不会拯救他。回顾并对比一下所阐述的这些律法,你就会明白。
既然按照这些律法,没有来自天堂的直接流注,只有经由圣言、教义和讲道而来的间接流注;并且圣言若要成为神性,必须完全通过对应写成,那么可推知,分歧和异端是不可避免的,对它们的许可也符合圣治的律法。此外,当教会本身将诸如唯独属于理解力,也就是教义,而非属于意愿,也就是生命或生活的那类事物作为它的基本信条,并且属于生命或生活的事物没有变成教会的基本信条时,人因他的理解力就会陷入纯粹的黑暗,像一个瞎子那样晃来晃去,四处碰壁,掉入坑中。因为意愿必须在理解力中看见,而不是理解力在意愿中看见;或也可说,人的生命及其爱必须引导理解力思考、说话和行动,反过来不行。如果反过来也行,那么来自一种邪恶,甚至一种魔鬼之爱的理解力可能会紧紧抓住凡通过感官冲击它的东西,并指挥意愿去行。由此可以看出分歧和异端的源头。
然而,圣治规定,每个人,无论他在理解力方面陷入什么样的异端,都能被改造并得救,只要他避恶如罪,没有确认异端虚假。因为意愿通过避恶如罪被改造,理解力通过意愿被改造;那时,它第一次从黑暗进入光明。教会有三个基本原则: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被称为仁爱的生活。每个人的信仰都取决于生活,也就是仁爱;对何为这种生活的认识必须来自圣言,改造和拯救来自主。如果教会将这三个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思想上的分歧就不会分裂它,只是使它变得多样化,就像光使美丽物体的色彩变得多样化,不同的宝石构成一顶王冠的美丽一样。
1.4神正是一位人
11.除了神是一位人外,所有天堂对于神没有其它观念。原因在于,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而构成天堂的,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此外,由于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所以天使不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同样的原因,凡与天堂联结的世人,当从内在思考,也就是在灵里思考时,也以同样的方式思想神。正因神是一位人,故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是完整形式的人。这是源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在其最大和最小部分上都像它自身。
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可以看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59-87节);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203—204节)。从创世记(1:26-27)可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还向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显为一位人。古人,从智慧人甚至到简单人,都想到神是一位人;即便最后开始敬拜多神,如在雅典和罗马,他们仍将这些神作为人来敬拜。
下面我引用之前出版的一部小作,来对此进行说明:(外邦人,尤其非洲人)只承认和敬拜作为宇宙创造者的一位神,承认并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非洲人,对于神都持祂是一位人的观念,声称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任何观念。当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是宇宙中心的某种云状物时,他们就问这种人在哪里;当有人说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被告知,这种观念起因于以下事实: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对于灵,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会想到一点云雾;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些基督徒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就像他们的属世观念,结果发现它在那些从心里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里面不是这样的。我在基督徒当中听一位教会长老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于是我见他被逐步带到越来越内在的各外邦民族那里,从他们那里又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所到之处,他们对于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现,除了神是一位人,也就是神性人身的观念外,他们对神并没有其它观念。
注:所引用的内容出自1763年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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