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8

258.⑤当看到有些

258.⑤当看到有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将救恩置于他们当思想和谈论的一些话语,却轻视他们当做的善事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已经说明,那些认为唯独信,而不是仁之生活使人得救的人,尤其那些把信与仁分离的人就是这个样子。我在那里(44-68节)还说明,在圣言中,“非利士人”、“龙”和“山羊”就表示这些人。

按照圣治,这样的教义也是允许的,以免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遭到亵渎。当救赎被置于这些话,即:“父神为了那承受十字架的苦难,为我们作赎价的圣子而施怜悯”时,主的神性不会遭到亵渎;因为以这种方式靠近的不是主的神性,而是祂那没有被承认为神性的人身。圣言也不会遭到亵渎,因为他们不关心提及爱、仁、行为和作为的经文。他们说,这些都包含在他们信的声明中。那些拥护这种信仰的人会对自己说:“既然律法不定我的罪,那么邪恶也不定我的罪;良善并不拯救我,因为凡我自己所行的良善都不是良善。”因此,他们和那些没有从圣言获得任何真理的知识,从而无法亵渎它的人一样。然而,真正拥护这种信仰的,只是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他们心里甚至不是基督徒,只是想表现得像基督徒。我现在需要解释一下主的圣治如何不断作工,以拯救那些把与仁分离的信当成宗教原则的人。

按照主的圣治,尽管这种信已经成为宗教信条,然而,每个人仍都知道,这种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与信行如一体的仁之生活。凡接受这种宗教的教会都教导,除非人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承认它们,悔改,止住罪并开始一种新生活,否则没有救恩。这些话当着所有领受主的圣餐之人的面以极大的热情被宣读出来;还补充说,他们若不这样做,就会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从而把自己置于永恒的诅咒之中。在英国,他们甚至说,他们若不这样做,魔鬼就会进入他们,就像进入犹大那样,并且连灵魂带身体一起摧毁他们。由此清楚可知,在接受唯信教义的教会,每个人仍然都被教导:必须避恶如罪。

此外,凡生为基督徒的人也都知道必须避恶如罪,因为每个男孩女孩都手捧十诫,被父母和教师教导它们。牧师们也会把十诫单独拿来查问所有国民,尤其普通百姓,叫他们背诵,并警告他们要做十诫所吩咐的事。在这种时候,宗教领袖或权威们从来没有说他们不在这律法的束缚之下,或他们不能服从它,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行任何善事。再者,亚他那修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人们相信它在末尾所说的话,即:主要降临审判活人死人,那时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在瑞典,凡接受唯信宗教的地方,也都明确教导,与仁或善行分离的信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在名为《不悔改之路上的障碍或绊脚石》(Hindrances or Stumbling-blocks of the Impenitent)一书的所有诗篇中所插入的补充提醒的一个附录中找到这一条。其中有这些话:“那些富有善行的人由此说明他们也富有信,因为当信是拯救之信时,它通过仁作工。称义的信从来不单独存在,也从来不与善行分离,就像不结好果子的好树不存在,没有光和热的太阳,或没有水分的水不存在一样。”

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唯信的宗教可能会被接受,但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仍处处被教导。这一切都是在主的圣治之下发生的,好叫普通百姓不受这信迷惑。我在灵界与路德有过几次交谈,听见他咒骂唯信,声称当他确立唯信时,曾被主的一位天使警告不要这么做,但他的想法是,若不抛弃善行,就无法实现与天主教的分离。于是,他不顾警告,还是确立了这信。


真实的基督教 #251

251.通过圣言来说

251.通过圣言来说明圣言当中存在这种似乎重复同一件事的双重表述太过冗长,这得花费很多篇幅。不过,为了消除疑惑,我将引用一些同时提及“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欢喜和快乐”的经文。以下经文提及“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
嗐!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国民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就是在忿怒中连连攻击众民的,在怒气中辖制列族的耶和华。(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被离散、掠夺的民,被分地界践踏的族,必将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听,众民哪,你们都来听。(以赛亚书34:1)我召了你,立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众百姓的见证,为万族的君王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强大的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23)
我使你不再听见各族的羞辱,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各族、各民都必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让列族笑谈他们,在众民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的产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在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我的眼睛已经看见祢的救恩,就是祢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祢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指着多民、多族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祢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无有功效,推翻众民的思念。(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作了笑谈,在众民中做人摇头的对象。(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神治理万族,万民的甘愿者聚集。(诗篇47:3,8,9)
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祢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恩待你百姓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使我因祢国民的欢喜而快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经文。国民(或民族)和百姓(或人民)之所以一起被提及,是因为国民(或民族)表示那些拥有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拥有邪恶的人。而百姓(或人民)则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拥有虚假的人。因此,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都被称作百姓(或人民),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则被称作国民(或民族)。因为凡拥有真理及其所赋予的聪明之人都在属灵国度,而凡拥有各种良善及其所赋予的智慧之人都在属天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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