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④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而确认反对圣治:在接受基督教的许多国家中,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事实上,他们说,他们没有为自己僭取神性权柄,不想被拜为神;然而,他们却又声称,他们能打开或关闭天堂,赦罪或留罪,因而能拯救人或定人的罪;而这一切都是神性的作为。因为圣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生和随之而来的拯救;这就是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不断运作;拯救只能通过承认主的神性,并相信当我们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就会拯救我们而实现。
谁看不出,这就是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巴比伦,以及先知书中处处提到的巴比伦?它还是以赛亚书14章所提到的路西弗,这一点从该章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有这些话:
你必题这诗歌论巴比伦王。(以赛亚书14:4)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以赛亚书14:22)
由此可推知,那里的巴比伦就是路西弗,经上论到路西弗说: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像那至高者。(以赛亚书14:12-14)
人们知道,他们召唤死人,祈求死人的帮助。之所以说他们召唤死人,是因为召唤死人是由批准特兰托会议法令的教皇诏书确立的,其中明确声称,死人是可以召唤的。然而,众所周知,当唯独向神祈求,不可向任何死人祈求。
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不可否认,主允许是为了拯救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主,就没有拯救;正因如此,至关重要的是,要从圣言宣讲主,基督教会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建立。然而,成就这一切只能靠那些充满热情如此行的领袖,除了那些以出于自我之爱的那种燃烧激情讲道的人外,没有人会这么做。起初,这火唤起了他们传讲主并教导圣言的热情。正因他们的初级阶段是这样,所以路西弗被称为“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然而,一旦他们意识到,他们能利用圣言和教会的圣物获得统治权,起初唤起他们传讲主的热情的自我之爱,就从里面爆发出来,最终把自己举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到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给祂留下。
主的圣治无法阻止这一切,因为若真的阻止了,他们就会公开教导主不是神,圣言并不神圣,使自己成为苏西尼派或阿里乌派,从而摧毁整个教会。无论领袖的品性如何,教会都会继续存在于顺服的人中间。因为该宗教中凡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都会得救;因此,灵界有许多天堂社群是由他们组成的。此外,主还规定,他们中间当有一个民族不会屈服于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并视圣言为神圣;这就是伟大、高贵的法兰西民族。但发生了什么事呢?
当自我之爱高举它的统治权,甚至直达主的宝座,把祂赶下去,把自己置于其上时,那爱,就是路西弗,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为防止这一切,主通过祂的圣治规定:他们可以远离对主的敬拜;可以召唤死人,向他们的雕像祈祷,亲吻他们的骸骨,在他们的坟前跪拜;可以禁止阅读圣言;将神圣归给普通百姓搞不懂的弥撒;贩卖赎罪券。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行,是因为他们若不做这些事,就会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唯有那些知道圣物的人才能亵渎它们,如前所示。
所以为防止他们亵渎最神圣的圣餐,按照主的圣治,他们被允许把圣餐分开,把饼给百姓,自己喝酒,因为圣餐中的酒表示神圣真理,饼表示神圣良善。但当它们分开时,酒表示遭亵渎的真理,饼表示遭玷污的良善。特别是,他们被允许将圣餐变得肉体化和物质化,把它当作宗教的首要特征。凡仔细观察这些事,以心智的某种光照权衡它们的人,都能看出,圣治在保护教会的圣物,拯救所有能得救的人,把那些愿意被营救的人可以说从火中抢出来时所进行的奇妙活动。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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