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④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而确认反对圣治:在接受基督教的许多国家中,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事实上,他们说,他们没有为自己僭取神性权柄,不想被拜为神;然而,他们却又声称,他们能打开或关闭天堂,赦罪或留罪,因而能拯救人或定人的罪;而这一切都是神性的作为。因为圣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生和随之而来的拯救;这就是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不断运作;拯救只能通过承认主的神性,并相信当我们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就会拯救我们而实现。
谁看不出,这就是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巴比伦,以及先知书中处处提到的巴比伦?它还是以赛亚书14章所提到的路西弗,这一点从该章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有这些话:
你必题这诗歌论巴比伦王。(以赛亚书14:4)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以赛亚书14:22)
由此可推知,那里的巴比伦就是路西弗,经上论到路西弗说: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像那至高者。(以赛亚书14:12-14)
人们知道,他们召唤死人,祈求死人的帮助。之所以说他们召唤死人,是因为召唤死人是由批准特兰托会议法令的教皇诏书确立的,其中明确声称,死人是可以召唤的。然而,众所周知,当唯独向神祈求,不可向任何死人祈求。
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不可否认,主允许是为了拯救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主,就没有拯救;正因如此,至关重要的是,要从圣言宣讲主,基督教会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建立。然而,成就这一切只能靠那些充满热情如此行的领袖,除了那些以出于自我之爱的那种燃烧激情讲道的人外,没有人会这么做。起初,这火唤起了他们传讲主并教导圣言的热情。正因他们的初级阶段是这样,所以路西弗被称为“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然而,一旦他们意识到,他们能利用圣言和教会的圣物获得统治权,起初唤起他们传讲主的热情的自我之爱,就从里面爆发出来,最终把自己举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到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给祂留下。
主的圣治无法阻止这一切,因为若真的阻止了,他们就会公开教导主不是神,圣言并不神圣,使自己成为苏西尼派或阿里乌派,从而摧毁整个教会。无论领袖的品性如何,教会都会继续存在于顺服的人中间。因为该宗教中凡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都会得救;因此,灵界有许多天堂社群是由他们组成的。此外,主还规定,他们中间当有一个民族不会屈服于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并视圣言为神圣;这就是伟大、高贵的法兰西民族。但发生了什么事呢?
当自我之爱高举它的统治权,甚至直达主的宝座,把祂赶下去,把自己置于其上时,那爱,就是路西弗,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为防止这一切,主通过祂的圣治规定:他们可以远离对主的敬拜;可以召唤死人,向他们的雕像祈祷,亲吻他们的骸骨,在他们的坟前跪拜;可以禁止阅读圣言;将神圣归给普通百姓搞不懂的弥撒;贩卖赎罪券。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行,是因为他们若不做这些事,就会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唯有那些知道圣物的人才能亵渎它们,如前所示。
所以为防止他们亵渎最神圣的圣餐,按照主的圣治,他们被允许把圣餐分开,把饼给百姓,自己喝酒,因为圣餐中的酒表示神圣真理,饼表示神圣良善。但当它们分开时,酒表示遭亵渎的真理,饼表示遭玷污的良善。特别是,他们被允许将圣餐变得肉体化和物质化,把它当作宗教的首要特征。凡仔细观察这些事,以心智的某种光照权衡它们的人,都能看出,圣治在保护教会的圣物,拯救所有能得救的人,把那些愿意被营救的人可以说从火中抢出来时所进行的奇妙活动。
356.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这在前面已说明(343-348节),如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谁都能从圣言获取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取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将信植入在自己里面。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非人能为自己获取信,圣言中有关信的所有要求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6:40)。我们还读到:耶稣要差保惠师(圣灵)来,祂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因他们不信祂,以及前面所引用的其它经文(337,338节)。另外,使徒们宣讲信,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如果人真的象带有活动关节的雕像那样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只等着神作用于他,那所有这些经文有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肢体不能使自己去接受信,反而会从内趋向与信无关之物。因为在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部分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是这样教导的:在良善方面,人已全然败坏和麻木不仁,以致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丝毫属灵的力量存留在人的本性中,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它到来时把握住它,能自行或凭自己的努力接受恩典;使他能在属灵的问题上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实施、行动、运作或配合,或专注于恩典,亦或完全或部分或有一点点凭自己为转变做点什么。人在关乎灵魂救赎的属灵问题上,就象化为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象无生命的木、石那样不能运用自己的眼睛、嘴巴,或任何其它感官。然而,人有移动,即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还能参加公众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这些信条出自福音教会的一本书(656,658,661,662,663,671,672,673页),书名是《协和信条》,1756年出版于莱比锡。牧师任职时,就凭着这本书宣誓,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改革宗教会有类似的信。但是,凡具有理性和宗教信仰之人,谁不对这些观点报以嘘声、斥为荒谬可笑?他会说:“既然如此,那圣言有什么用?还要宗教信仰、牧师、讲道干什么?这和毫无意义的空洞噪音有什么两样?”去跟某个具有判断力的无宗教信仰之人说,你想要他皈依,说在皈依和信仰方面他得象这个样子,他岂不会将基督徒看成一个空洞的容器?因为拿走人凭自己相信的能力,他能还做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自由选择那一章更清楚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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