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③当看到基督教仅限于我们所说的欧洲这个可居地球的较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之所以仅在可居地球上叫做欧洲的较小区域被接受,是因为它不像伊斯兰教那样适合东方人的秉性,伊斯兰教是一种复合宗教,如刚才所示(255节)。凡不适合的宗教都不被接受。例如,一个宗教若不将一夫多妻合法化,就不会被那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人接受,而是被他们弃绝。这同样适用于基督教的其它条例。
只要有拥有圣言的人,那么接受基督教的地区是大是小无关紧要;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仍从他们那里获得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已经说明。奇妙的是,凡圣言被虔诚阅读,主因圣言受到敬拜的地方,主与天堂就会同在。这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是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说: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在可居世界的许多地方,这一点就通过欧洲人在圣言那里实现,因为他们的贸易遍及全球,并且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都阅读圣言,或在那里从圣言进行教导。这看上去就像小说,却是千真万确的。
基督教处于分裂状态,是因为它源于圣言,整部圣言完全通过对应写成,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然而,纯正真理就隐藏在这些真理表象里面。由于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字义具有刚才所说的那种性质,所以在教会不能不产生分歧、争论和纠纷,尤其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在圣言本身和主的神性本身方面则不然。因为所有地方都承认圣言是神圣的,神性属于主;这两个信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也正因如此,那些否认主的神性,被称为苏西尼派的人被逐出教会;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之人不再被视为基督徒。对此,我要补充关于圣言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圣言内在是神性真理本身,至内在是主。
当有灵人打开圣言,用它擦脸或衣服时,仅仅因为擦了这一下,他的脸或衣服便闪闪发光,就像月亮或星星那样明亮,凡遇见他的灵人都看到这一切。这是一个见证,证明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圣言更神圣的了。整部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0-61节);从圣言字义获得异端邪说是有可能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甚至具有毁灭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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