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6

256.③当看到基督

256.③当看到基督教仅限于我们所说的欧洲这个可居地球的较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之所以仅在可居地球上叫做欧洲的较小区域被接受,是因为它不像伊斯兰教那样适合东方人的秉性,伊斯兰教是一种复合宗教,如刚才所示(255节)。凡不适合的宗教都不被接受。例如,一个宗教若不将一夫多妻合法化,就不会被那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人接受,而是被他们弃绝。这同样适用于基督教的其它条例。

只要有拥有圣言的人,那么接受基督教的地区是大是小无关紧要;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仍从他们那里获得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已经说明。奇妙的是,凡圣言被虔诚阅读,主因圣言受到敬拜的地方,主与天堂就会同在。这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是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说: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在可居世界的许多地方,这一点就通过欧洲人在圣言那里实现,因为他们的贸易遍及全球,并且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都阅读圣言,或在那里从圣言进行教导。这看上去就像小说,却是千真万确的。

基督教处于分裂状态,是因为它源于圣言,整部圣言完全通过对应写成,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然而,纯正真理就隐藏在这些真理表象里面。由于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字义具有刚才所说的那种性质,所以在教会不能不产生分歧、争论和纠纷,尤其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在圣言本身和主的神性本身方面则不然。因为所有地方都承认圣言是神圣的,神性属于主;这两个信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也正因如此,那些否认主的神性,被称为苏西尼派的人被逐出教会;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之人不再被视为基督徒。对此,我要补充关于圣言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圣言内在是神性真理本身,至内在是主。

当有灵人打开圣言,用它擦脸或衣服时,仅仅因为擦了这一下,他的脸或衣服便闪闪发光,就像月亮或星星那样明亮,凡遇见他的灵人都看到这一切。这是一个见证,证明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圣言更神圣的了。整部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0-61节);从圣言字义获得异端邪说是有可能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甚至具有毁灭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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