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③当看到基督教仅限于我们所说的欧洲这个可居地球的较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之所以仅在可居地球上叫做欧洲的较小区域被接受,是因为它不像伊斯兰教那样适合东方人的秉性,伊斯兰教是一种复合宗教,如刚才所示(255节)。凡不适合的宗教都不被接受。例如,一个宗教若不将一夫多妻合法化,就不会被那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人接受,而是被他们弃绝。这同样适用于基督教的其它条例。
只要有拥有圣言的人,那么接受基督教的地区是大是小无关紧要;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仍从他们那里获得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已经说明。奇妙的是,凡圣言被虔诚阅读,主因圣言受到敬拜的地方,主与天堂就会同在。这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是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说: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在可居世界的许多地方,这一点就通过欧洲人在圣言那里实现,因为他们的贸易遍及全球,并且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都阅读圣言,或在那里从圣言进行教导。这看上去就像小说,却是千真万确的。
基督教处于分裂状态,是因为它源于圣言,整部圣言完全通过对应写成,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然而,纯正真理就隐藏在这些真理表象里面。由于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字义具有刚才所说的那种性质,所以在教会不能不产生分歧、争论和纠纷,尤其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在圣言本身和主的神性本身方面则不然。因为所有地方都承认圣言是神圣的,神性属于主;这两个信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也正因如此,那些否认主的神性,被称为苏西尼派的人被逐出教会;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之人不再被视为基督徒。对此,我要补充关于圣言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圣言内在是神性真理本身,至内在是主。
当有灵人打开圣言,用它擦脸或衣服时,仅仅因为擦了这一下,他的脸或衣服便闪闪发光,就像月亮或星星那样明亮,凡遇见他的灵人都看到这一切。这是一个见证,证明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圣言更神圣的了。整部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0-61节);从圣言字义获得异端邪说是有可能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甚至具有毁灭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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