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5

255.②当看到伊斯

255.②当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接受伊斯兰教的国家比接受基督教的还多,这一点对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只有那些生为基督徒,也就是生在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才能得救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绊脚石。但对那些认为一切都属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绊脚石。这些人会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并查清楚。正是由于圣治,伊斯兰教才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人,是降世教导世人的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大多数伊斯兰教徒都认为主比穆罕默德更伟大。

为清楚说明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摧毁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我需要按顺序来阐述,首先阐明偶像崇拜的起源。在伊斯兰教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该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和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以及律例都具有代表性。古人当中有一种对应的知识,它包括代表的知识,是智者的基本知识。这种知识在埃及发展得特别好,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根据这种知识来理解各种动物和各种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和日月星辰的含义。正因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具有代表性,完全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在大山小山上,以及树林和园子里进行敬拜。这就是为何他们视源泉为圣,在崇拜神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制作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鱼和蛇的雕像,并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次序把它们摆在家里和其它地方。他们还把类似事物摆在圣殿,好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圣物。

在后来的时代,当对应的知识被遗忘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以为它们本身是神圣的。殊不知,他们的祖先在这些雕像里面看不见任何神圣之物,而是看到它们仅凭对应关系而代表,因而表示圣物。偶像崇拜由此产生,并遍布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邻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为了根除这一切偶像崇拜,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发展起来了。该宗教里面会有来自圣言新旧约的某种东西,并教导主降世,祂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由穆罕默德来完成,这就是为何该宗教被称为穆罕默德宗教。

在主的圣治之下,这个宗教被兴起,并适合东方人的秉性,如前所述,旨在摧毁如此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并在人们进入灵界之前,赋予他们关于主的某种知识。这个宗教若不进行调整,并适合他们所有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没有能力根除偶像崇拜。东方人之所以不承认主为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认为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无法理解祂如何能降世并取得人性。事实上,就连基督徒都不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在思维上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将神性与天父联系在一起,却不知道如何处理祂的人性。

由此可见,伊斯兰教也是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兴起的;凡承认主是神的儿子,同时照十诫的律法(他们也有十诫)通过避恶如罪生活的伊斯兰教徒,都会进入一个被称为伊斯兰天堂的天堂。该天堂也分为三层天堂,即:一个最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层天堂和一个最低层天堂。那些承认主与父为一,因而是独一神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高层天堂;那些放弃多个妻子,只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伊斯兰教徒进入第二层天堂;那些开始踏上这条路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关于伊斯兰教,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68-72节),那里论述了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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