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②当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接受伊斯兰教的国家比接受基督教的还多,这一点对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只有那些生为基督徒,也就是生在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才能得救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绊脚石。但对那些认为一切都属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绊脚石。这些人会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并查清楚。正是由于圣治,伊斯兰教才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人,是降世教导世人的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大多数伊斯兰教徒都认为主比穆罕默德更伟大。
为清楚说明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摧毁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我需要按顺序来阐述,首先阐明偶像崇拜的起源。在伊斯兰教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该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和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以及律例都具有代表性。古人当中有一种对应的知识,它包括代表的知识,是智者的基本知识。这种知识在埃及发展得特别好,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根据这种知识来理解各种动物和各种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和日月星辰的含义。正因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具有代表性,完全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在大山小山上,以及树林和园子里进行敬拜。这就是为何他们视源泉为圣,在崇拜神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制作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鱼和蛇的雕像,并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次序把它们摆在家里和其它地方。他们还把类似事物摆在圣殿,好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圣物。
在后来的时代,当对应的知识被遗忘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以为它们本身是神圣的。殊不知,他们的祖先在这些雕像里面看不见任何神圣之物,而是看到它们仅凭对应关系而代表,因而表示圣物。偶像崇拜由此产生,并遍布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邻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为了根除这一切偶像崇拜,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发展起来了。该宗教里面会有来自圣言新旧约的某种东西,并教导主降世,祂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由穆罕默德来完成,这就是为何该宗教被称为穆罕默德宗教。
在主的圣治之下,这个宗教被兴起,并适合东方人的秉性,如前所述,旨在摧毁如此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并在人们进入灵界之前,赋予他们关于主的某种知识。这个宗教若不进行调整,并适合他们所有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没有能力根除偶像崇拜。东方人之所以不承认主为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认为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无法理解祂如何能降世并取得人性。事实上,就连基督徒都不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在思维上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将神性与天父联系在一起,却不知道如何处理祂的人性。
由此可见,伊斯兰教也是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兴起的;凡承认主是神的儿子,同时照十诫的律法(他们也有十诫)通过避恶如罪生活的伊斯兰教徒,都会进入一个被称为伊斯兰天堂的天堂。该天堂也分为三层天堂,即:一个最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层天堂和一个最低层天堂。那些承认主与父为一,因而是独一神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高层天堂;那些放弃多个妻子,只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伊斯兰教徒进入第二层天堂;那些开始踏上这条路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关于伊斯兰教,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68-72节),那里论述了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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