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5

255.②当看到伊斯

255.②当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接受伊斯兰教的国家比接受基督教的还多,这一点对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只有那些生为基督徒,也就是生在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才能得救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绊脚石。但对那些认为一切都属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绊脚石。这些人会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并查清楚。正是由于圣治,伊斯兰教才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人,是降世教导世人的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大多数伊斯兰教徒都认为主比穆罕默德更伟大。

为清楚说明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摧毁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我需要按顺序来阐述,首先阐明偶像崇拜的起源。在伊斯兰教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该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和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以及律例都具有代表性。古人当中有一种对应的知识,它包括代表的知识,是智者的基本知识。这种知识在埃及发展得特别好,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根据这种知识来理解各种动物和各种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和日月星辰的含义。正因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具有代表性,完全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在大山小山上,以及树林和园子里进行敬拜。这就是为何他们视源泉为圣,在崇拜神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制作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鱼和蛇的雕像,并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次序把它们摆在家里和其它地方。他们还把类似事物摆在圣殿,好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圣物。

在后来的时代,当对应的知识被遗忘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以为它们本身是神圣的。殊不知,他们的祖先在这些雕像里面看不见任何神圣之物,而是看到它们仅凭对应关系而代表,因而表示圣物。偶像崇拜由此产生,并遍布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邻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为了根除这一切偶像崇拜,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发展起来了。该宗教里面会有来自圣言新旧约的某种东西,并教导主降世,祂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由穆罕默德来完成,这就是为何该宗教被称为穆罕默德宗教。

在主的圣治之下,这个宗教被兴起,并适合东方人的秉性,如前所述,旨在摧毁如此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并在人们进入灵界之前,赋予他们关于主的某种知识。这个宗教若不进行调整,并适合他们所有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没有能力根除偶像崇拜。东方人之所以不承认主为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认为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无法理解祂如何能降世并取得人性。事实上,就连基督徒都不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在思维上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将神性与天父联系在一起,却不知道如何处理祂的人性。

由此可见,伊斯兰教也是在主的圣治指引之下兴起的;凡承认主是神的儿子,同时照十诫的律法(他们也有十诫)通过避恶如罪生活的伊斯兰教徒,都会进入一个被称为伊斯兰天堂的天堂。该天堂也分为三层天堂,即:一个最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层天堂和一个最低层天堂。那些承认主与父为一,因而是独一神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高层天堂;那些放弃多个妻子,只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伊斯兰教徒进入第二层天堂;那些开始踏上这条路的伊斯兰教徒进入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关于伊斯兰教,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68-72节),那里论述了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