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4

254.①当看到各人

254.①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确认反对圣治。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有些人拜偶像和雕像。那些从这些事提取论据反对圣治的人不知道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多到数不清,但人们几乎一个也没参透。其中一个就是:人不是从天堂直接被教导的,而是间接被教导的(参看154-174节)。由于人是间接被教导的,并且福音不可能通过传教士到达全世界所有人那里,而宗教却能以各种方式甚至传到世界上遥远角落的民族那里,所以这一切通过圣治实现。因为没有人从自己获得宗教信仰,只能通过其他人;他从其他人那里获知(其他人要么直接从圣言,要么再通过其他人的传播获知),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若要获得幸福,我们必须敬拜神。

宗教信仰从古圣言,后来从以色列人的圣言传遍世界(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03节);没有圣言,没有人会认识神,知道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知道主(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一旦一个宗教在一个民族中扎下根来,主就会通过该宗教的戒律和信条引导这个民族。此外,主确保每个宗教里面都有像十诫那样的戒律;如:必须敬拜神,不可亵渎神的名,要守圣日,尊敬父母,不可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视这些戒律为神性,并出于一种宗教动机而照之生活的民族就会得救,如刚才所述(253节)。此外,远离基督教界的大多数民族不是把这些视为世间法律,而是视为神性律法,并守之为圣。人通过照这些戒律生活而得救,这一点可见于取自十诫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

另一个天堂奥秘是:在主眼里,天使天堂如同一个人,其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这神性人是一个处于完整形式的人,不仅在外在部位和器官方面是这样一个人,而且在大量内在部位和器官,甚至在皮肤、膜、软骨和骨头方面也是这样一个人。只是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主规定,那些无法得闻福音,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也能在这个神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他们构成那些被称为皮肤、膜、软骨和骨头的部位,并且和其他人一样充满天堂的喜乐。至于他们的喜乐是像最高层天堂天使的,还是像最低层天堂天使的,则无所谓,因为凡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达到其内心喜乐的顶点;再大的喜乐他承受不住,因为他会因此窒息而死。

这就像一个农民和一个国王。当一个农民穿上崭新的纯羊毛衣服,坐在摆有猪肉、一块牛肉、奶酪、啤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席前时,他可能会获得最高的喜乐;但他若像一个国王那样穿上镶金绣银的紫色丝袍,面对一桌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由此可见,末后的和首先的,在自己层级上的所有人都有天堂的幸福。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的人也有这种幸福,只要他们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因为邪恶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

也有少数人完全不知道神。这些人若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其道德生活中的某种属灵之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6节)。那些拜太阳和月亮,相信神就在那里的人也一样。他们不知道别的,所以这不算他们有罪;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也就是你们若不知道),就没有罪了。(约翰福音9:41)

但有许多人,甚至在基督教界,拜偶像和雕像。这实际上是偶像崇拜,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是。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雕像是用来唤醒关于神的思维的手段;因为正是来自天堂的流注使得那些承认神的人想要看见祂;他们当中有些人因不能像内在属灵人那样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感官层之上,于是就用一个雕像或形像来唤醒自己的思维。那些如此行,但并未将雕像本身当作神来敬拜的人,若出于一种宗教动机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就会得救。

由此清楚可知,主因渴望拯救所有人,所以确保凡生活良善的人,都能在天堂拥有某个地方。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因此天堂对应于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还有一些人相当于皮肤、膜、软骨和骨头;对此,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9-102节),《属天的奥秘》(5552-5569节),以及本书(201-204节)。


真实的基督教 #85

85. (2)祂作为

85.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即圣爱与圣智,或也可说,圣善与圣真。这二者是神的本质,这在前面已说明(36-48节)。此外,这二者就是圣言中“耶和华神”之名所表示的。“耶和华”表圣爱或圣善,“神”表圣智或圣真;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各有不同;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圣善时,用“耶和华”之名,当论述圣真时,则用“神”之名,当论述这二者时,则用“耶和华神”之名。从约翰福音明显可知,耶和华神作为圣真,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3,14)
圣言(即道)表神圣真理的原因在于,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就是神圣真理本身。因为圣言是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而耶和华所口授的,是纯全的神圣真理,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不过,圣言因经由天堂降至尘世,故既适合天堂中的天使,也适合世人。所以,圣言既包含圣真在其中被光照的属灵之义,也包含圣真在其中处于阴影的属世之义。因此,约翰福音中这些经文所表示的是我们圣言中的神圣真理。这也可从主降世应验圣言的全部明显可知。这就是为何我们多次读到,发生在祂身上的这样或那样的事是为了“成就经书”(参看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派出的“圣灵保惠师”无非表示圣真。主于山上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马太福音17:1-13;马可福音9:2-13;路加福音9:28-36),在约翰面前变像(启示录1:12-16)时,祂就代表作为圣言的祂自己,这可见于圣经那一章(222节)。
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在世时就是神圣真理: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可通过祂被称为“光”进一步来说明,如以下经文: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9)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定他们的罪就在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光”表示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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