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4

254.①当看到各人

254.①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确认反对圣治。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有些人拜偶像和雕像。那些从这些事提取论据反对圣治的人不知道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多到数不清,但人们几乎一个也没参透。其中一个就是:人不是从天堂直接被教导的,而是间接被教导的(参看154-174节)。由于人是间接被教导的,并且福音不可能通过传教士到达全世界所有人那里,而宗教却能以各种方式甚至传到世界上遥远角落的民族那里,所以这一切通过圣治实现。因为没有人从自己获得宗教信仰,只能通过其他人;他从其他人那里获知(其他人要么直接从圣言,要么再通过其他人的传播获知),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若要获得幸福,我们必须敬拜神。

宗教信仰从古圣言,后来从以色列人的圣言传遍世界(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03节);没有圣言,没有人会认识神,知道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知道主(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一旦一个宗教在一个民族中扎下根来,主就会通过该宗教的戒律和信条引导这个民族。此外,主确保每个宗教里面都有像十诫那样的戒律;如:必须敬拜神,不可亵渎神的名,要守圣日,尊敬父母,不可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视这些戒律为神性,并出于一种宗教动机而照之生活的民族就会得救,如刚才所述(253节)。此外,远离基督教界的大多数民族不是把这些视为世间法律,而是视为神性律法,并守之为圣。人通过照这些戒律生活而得救,这一点可见于取自十诫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

另一个天堂奥秘是:在主眼里,天使天堂如同一个人,其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这神性人是一个处于完整形式的人,不仅在外在部位和器官方面是这样一个人,而且在大量内在部位和器官,甚至在皮肤、膜、软骨和骨头方面也是这样一个人。只是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主规定,那些无法得闻福音,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也能在这个神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他们构成那些被称为皮肤、膜、软骨和骨头的部位,并且和其他人一样充满天堂的喜乐。至于他们的喜乐是像最高层天堂天使的,还是像最低层天堂天使的,则无所谓,因为凡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达到其内心喜乐的顶点;再大的喜乐他承受不住,因为他会因此窒息而死。

这就像一个农民和一个国王。当一个农民穿上崭新的纯羊毛衣服,坐在摆有猪肉、一块牛肉、奶酪、啤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席前时,他可能会获得最高的喜乐;但他若像一个国王那样穿上镶金绣银的紫色丝袍,面对一桌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由此可见,末后的和首先的,在自己层级上的所有人都有天堂的幸福。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的人也有这种幸福,只要他们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因为邪恶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

也有少数人完全不知道神。这些人若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其道德生活中的某种属灵之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6节)。那些拜太阳和月亮,相信神就在那里的人也一样。他们不知道别的,所以这不算他们有罪;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也就是你们若不知道),就没有罪了。(约翰福音9:41)

但有许多人,甚至在基督教界,拜偶像和雕像。这实际上是偶像崇拜,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是。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雕像是用来唤醒关于神的思维的手段;因为正是来自天堂的流注使得那些承认神的人想要看见祂;他们当中有些人因不能像内在属灵人那样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感官层之上,于是就用一个雕像或形像来唤醒自己的思维。那些如此行,但并未将雕像本身当作神来敬拜的人,若出于一种宗教动机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就会得救。

由此清楚可知,主因渴望拯救所有人,所以确保凡生活良善的人,都能在天堂拥有某个地方。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因此天堂对应于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还有一些人相当于皮肤、膜、软骨和骨头;对此,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9-102节),《属天的奥秘》(5552-5569节),以及本书(201-204节)。


真实的基督教 #455

455.下面有关地狱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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