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4

254.①当看到各人

254.①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确认反对圣治。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有些人拜偶像和雕像。那些从这些事提取论据反对圣治的人不知道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多到数不清,但人们几乎一个也没参透。其中一个就是:人不是从天堂直接被教导的,而是间接被教导的(参看154-174节)。由于人是间接被教导的,并且福音不可能通过传教士到达全世界所有人那里,而宗教却能以各种方式甚至传到世界上遥远角落的民族那里,所以这一切通过圣治实现。因为没有人从自己获得宗教信仰,只能通过其他人;他从其他人那里获知(其他人要么直接从圣言,要么再通过其他人的传播获知),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若要获得幸福,我们必须敬拜神。

宗教信仰从古圣言,后来从以色列人的圣言传遍世界(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03节);没有圣言,没有人会认识神,知道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知道主(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一旦一个宗教在一个民族中扎下根来,主就会通过该宗教的戒律和信条引导这个民族。此外,主确保每个宗教里面都有像十诫那样的戒律;如:必须敬拜神,不可亵渎神的名,要守圣日,尊敬父母,不可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视这些戒律为神性,并出于一种宗教动机而照之生活的民族就会得救,如刚才所述(253节)。此外,远离基督教界的大多数民族不是把这些视为世间法律,而是视为神性律法,并守之为圣。人通过照这些戒律生活而得救,这一点可见于取自十诫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

另一个天堂奥秘是:在主眼里,天使天堂如同一个人,其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这神性人是一个处于完整形式的人,不仅在外在部位和器官方面是这样一个人,而且在大量内在部位和器官,甚至在皮肤、膜、软骨和骨头方面也是这样一个人。只是这个人里面的所有组成部分都不是物质的,而是属灵的;主规定,那些无法得闻福音,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也能在这个神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他们构成那些被称为皮肤、膜、软骨和骨头的部位,并且和其他人一样充满天堂的喜乐。至于他们的喜乐是像最高层天堂天使的,还是像最低层天堂天使的,则无所谓,因为凡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达到其内心喜乐的顶点;再大的喜乐他承受不住,因为他会因此窒息而死。

这就像一个农民和一个国王。当一个农民穿上崭新的纯羊毛衣服,坐在摆有猪肉、一块牛肉、奶酪、啤酒和普通葡萄酒的席前时,他可能会获得最高的喜乐;但他若像一个国王那样穿上镶金绣银的紫色丝袍,面对一桌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由此可见,末后的和首先的,在自己层级上的所有人都有天堂的幸福。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的人也有这种幸福,只要他们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因为邪恶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

也有少数人完全不知道神。这些人若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其道德生活中的某种属灵之物,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6节)。那些拜太阳和月亮,相信神就在那里的人也一样。他们不知道别的,所以这不算他们有罪;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也就是你们若不知道),就没有罪了。(约翰福音9:41)

但有许多人,甚至在基督教界,拜偶像和雕像。这实际上是偶像崇拜,不过,并非所有人都是。因为对有些人来说,雕像是用来唤醒关于神的思维的手段;因为正是来自天堂的流注使得那些承认神的人想要看见祂;他们当中有些人因不能像内在属灵人那样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感官层之上,于是就用一个雕像或形像来唤醒自己的思维。那些如此行,但并未将雕像本身当作神来敬拜的人,若出于一种宗教动机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就会得救。

由此清楚可知,主因渴望拯救所有人,所以确保凡生活良善的人,都能在天堂拥有某个地方。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因此天堂对应于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还有一些人相当于皮肤、膜、软骨和骨头;对此,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9-102节),《属天的奥秘》(5552-5569节),以及本书(201-204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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