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3.至此,我解释了237节所列举的例子,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利用这些例子来确认反对圣治。现在我需要解释238节所列举的关于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状态的例子,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还拿这些例子当作反对圣治的论据。这些人心里说,如果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如前所示(27-45节),怎会有如此多不和谐的宗教,而不是有一个全球性的真正宗教呢?但请听我说。凡生而为人者,无论有多少,属于哪种宗教,只要承认神,并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因而违背神,都能得救。这种人敬畏神并爱邻舍;他们因想到做这些事违背神而敬畏神;因想到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以及贪恋邻舍的房屋或妻子就是反对邻舍而爱邻舍。由于这些人在生活上仰望神,不向邻舍行恶,所以他们被主引领;那些被如此引领的人也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而接受关于神和邻舍的教导;因为那些如此生活的人喜欢被教导,而那些不如此生活的人则不喜欢。此外,那些喜欢被教导的人死后当成为灵人时,就会被天使教导,欣然接受圣言中的真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 104-113节)。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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