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④当照着这种观察,即:胜利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指挥官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而进行思想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胜利之所以似乎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是因为人基于表象进行判断,并倾向于这一方,而不是那一方;他能通过推理为他所偏向的那一方辩护。殊不知,一个原因的公义性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界是属世的,如刚才所述,这两个层面通过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种联系,一种唯有主知道的联系而被联结在一起。
指挥官或领袖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原因如前所述(250节),即:恶人与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恶人因自己的火甚至比善人更有热情,尤其在战争中,因为在诡计多端方面,恶人更狡猾、更精明;他出于对荣耀的爱,比善人更乐于杀戮和掠夺他所认识并视为敌人的那些人。善人只关心和喜欢防御或保卫,几乎不怎么关心和喜欢攻击。地狱灵和天堂天使大致一样:地狱灵进行攻击,而天使则保卫自己。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人都可以保卫自己的祖国和同胞,抗击入侵的敌人,甚至利用邪恶的指挥官;但毫无原因的成为敌人是不可以的。当原因是人自己的荣耀时,那么它本身是属魔鬼的,因为它来自自我之爱。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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