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④当照着这种观察,即:胜利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指挥官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而进行思想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胜利之所以似乎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是因为人基于表象进行判断,并倾向于这一方,而不是那一方;他能通过推理为他所偏向的那一方辩护。殊不知,一个原因的公义性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界是属世的,如刚才所述,这两个层面通过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种联系,一种唯有主知道的联系而被联结在一起。
指挥官或领袖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原因如前所述(250节),即:恶人与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恶人因自己的火甚至比善人更有热情,尤其在战争中,因为在诡计多端方面,恶人更狡猾、更精明;他出于对荣耀的爱,比善人更乐于杀戮和掠夺他所认识并视为敌人的那些人。善人只关心和喜欢防御或保卫,几乎不怎么关心和喜欢攻击。地狱灵和天堂天使大致一样:地狱灵进行攻击,而天使则保卫自己。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人都可以保卫自己的祖国和同胞,抗击入侵的敌人,甚至利用邪恶的指挥官;但毫无原因的成为敌人是不可以的。当原因是人自己的荣耀时,那么它本身是属魔鬼的,因为它来自自我之爱。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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