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52

252.④当照着这种

252.④当照着这种观察,即:胜利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指挥官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而进行思想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胜利之所以似乎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是因为人基于表象进行判断,并倾向于这一方,而不是那一方;他能通过推理为他所偏向的那一方辩护。殊不知,一个原因的公义性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界是属世的,如刚才所述,这两个层面通过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种联系,一种唯有主知道的联系而被联结在一起。
  指挥官或领袖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原因如前所述(
250节),即:恶人与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恶人因自己的火甚至比善人更有热情,尤其在战争中,因为在诡计多端方面,恶人更狡猾、更精明;他出于对荣耀的爱,比善人更乐于杀戮和掠夺他所认识并视为敌人的那些人。善人只关心和喜欢防御或保卫,几乎不怎么关心和喜欢攻击。地狱灵和天堂天使大致一样:地狱灵进行攻击,而天使则保卫自己。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人都可以保卫自己的祖国和同胞,抗击入侵的敌人,甚至利用邪恶的指挥官;但毫无原因的成为敌人是不可以的。当原因是人自己的荣耀时,那么它本身是属魔鬼的,因为它来自自我之爱。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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