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③当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那么多人被屠杀,他们的财富被洗劫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战争的发生不是由于圣治,因为它们离不开杀人、掠夺、暴力、残忍和其它可怕的邪恶,这些邪恶与基督教的仁爱截然对立。然而,它们完全是有必要的,因为自亚当和他的妻子(参看241)所表示的上古之人的时代起,人的生命之爱基本上变成了对掌控他人,最终掌控所有人的爱,以及占有世上的财富,最终占有所有财富的爱。这两种爱无法受到约束,因为按照圣治,每个人都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此外,没有这种许可,人无法被主引离邪恶,从而无法被改造并得救。因为除非邪恶被允许爆发出来,否则人不会看见它们,从而不会承认它们,因而无法被引导抵制它们。这就是为何邪恶无法被圣治的某种操作抑制;因为它们若真的被抑制,就会保持关闭,像名为癌症和坏疽的疾病那样扩散并吞噬人里面一切有活性的事物。
人生来就像一个小地狱,而地狱与天堂之间有永恒的冲突。没有人能被主从地狱解救出来,除非他看见自己在地狱里,想要被解救出来。没有许可,这一切是无法做到的,许可的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这就是为何会有大大小小的战争,业主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小战争,国家统治者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大战争。大小战争的唯一区别在于:小战争受制于国家法律,大战争受制于国际法。大小战争都想违反法律,小战争不能违反,但大战争能违反,只是仍不会超出可能的界限。
至于主为何不通过作用于国王和指挥官,要么在一开始,要么在战争进行中就平定大型战争及其不可避免的一切杀人、掠夺、暴行和残忍,有几个原因隐藏在神性智慧的宝库中。它们只有等到结束,就是当某一方的力量虚弱到陷入毁灭的绝境时才被平定。这些原因有一些已经揭示给我,其中一个原因是:所有战争,无论多么属于世俗事务,都代表天上的教会状态,都是对应的形像。圣言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是这样,当今的一切战争也是这样。圣言描述的战争就是以色列人与各个民族所进行的战争,如亚摩利人、亚扪人、摩押人、非利士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和亚述人。当代表教会的以色列人背离他们的诫命和律例,陷入这些民族所表示的邪恶时,他们就被某个民族惩罚,因为与以色列人交战的每个民族都表示某种具体的邪恶。例如,当以色列人因污秽的偶像崇拜而亵渎教会的圣物时,他们就被亚述人和迦勒底人惩罚,因为“亚述”和“迦勒底”表示对圣物的亵渎。至于他们与非利士人的战争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50-54节)。
当今战争,无论发生在何处,都代表同样的事。因为发生在自然界的一切事,都对应于灵界的属灵事物,而一切属灵事物都与教会有关。世人不知道在基督教界,哪些国家等同于摩押人和亚扪人,哪些国家等同于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非利士人,哪些国家等同于迦勒底人和亚述人,以及与以色列人交战的其它民族;然而,等同于它们的国家的确存在。此外,我们在自然界根本无法看出世上的教会是何品质,它已经陷入哪种具体的邪恶,并因这邪恶受到战争的惩罚。这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外在是显明的,但外在并不构成教会。这一切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内在是显明的,而真正的教会本身都关注内在。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各种状态而结合在一起。在灵界,他们的冲突就对应于世上的战争;主按照祂的圣治以对应的方式掌控这两边。
属灵人承认主通过祂的圣治掌控世上的战争,但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不承认,除非当因胜利而宣布一个节日的时候。那时,他们可能会跪谢神赐予他们胜利;也可能在开战之前说一些祈祷的话。但当他们回到自己的感觉时,就把胜利要么归于指挥官或领袖的谋略,要么归于战争中间的某个决策或事件,就是他们当时没有想到,却带来胜利的某种东西。
被称为“运气”的圣治甚至在最小、最琐碎的细节上作工(参看212节)。你若在这些事上承认圣治,必定在战争的事上承认它。在日常语言中,我们会把战争的意外有利事件称作“战争的运数”。这就是圣治,它尤其存在于指挥官或领袖的决策和计划中,尽管当时和后来他们将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谋略。他们若愿意,就能这么做,因为他们处于完全的自由,可以思想支持圣治或反对圣治,支持神或反对神。然而,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决策或计划,连一丝痕迹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都是要么从天堂,要么从地狱流入:通过许可从地狱流入,通过圣治从天堂流入。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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