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③当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那么多人被屠杀,他们的财富被洗劫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战争的发生不是由于圣治,因为它们离不开杀人、掠夺、暴力、残忍和其它可怕的邪恶,这些邪恶与基督教的仁爱截然对立。然而,它们完全是有必要的,因为自亚当和他的妻子(参看241)所表示的上古之人的时代起,人的生命之爱基本上变成了对掌控他人,最终掌控所有人的爱,以及占有世上的财富,最终占有所有财富的爱。这两种爱无法受到约束,因为按照圣治,每个人都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此外,没有这种许可,人无法被主引离邪恶,从而无法被改造并得救。因为除非邪恶被允许爆发出来,否则人不会看见它们,从而不会承认它们,因而无法被引导抵制它们。这就是为何邪恶无法被圣治的某种操作抑制;因为它们若真的被抑制,就会保持关闭,像名为癌症和坏疽的疾病那样扩散并吞噬人里面一切有活性的事物。
人生来就像一个小地狱,而地狱与天堂之间有永恒的冲突。没有人能被主从地狱解救出来,除非他看见自己在地狱里,想要被解救出来。没有许可,这一切是无法做到的,许可的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这就是为何会有大大小小的战争,业主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小战争,国家统治者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大战争。大小战争的唯一区别在于:小战争受制于国家法律,大战争受制于国际法。大小战争都想违反法律,小战争不能违反,但大战争能违反,只是仍不会超出可能的界限。
至于主为何不通过作用于国王和指挥官,要么在一开始,要么在战争进行中就平定大型战争及其不可避免的一切杀人、掠夺、暴行和残忍,有几个原因隐藏在神性智慧的宝库中。它们只有等到结束,就是当某一方的力量虚弱到陷入毁灭的绝境时才被平定。这些原因有一些已经揭示给我,其中一个原因是:所有战争,无论多么属于世俗事务,都代表天上的教会状态,都是对应的形像。圣言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是这样,当今的一切战争也是这样。圣言描述的战争就是以色列人与各个民族所进行的战争,如亚摩利人、亚扪人、摩押人、非利士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和亚述人。当代表教会的以色列人背离他们的诫命和律例,陷入这些民族所表示的邪恶时,他们就被某个民族惩罚,因为与以色列人交战的每个民族都表示某种具体的邪恶。例如,当以色列人因污秽的偶像崇拜而亵渎教会的圣物时,他们就被亚述人和迦勒底人惩罚,因为“亚述”和“迦勒底”表示对圣物的亵渎。至于他们与非利士人的战争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50-54节)。
当今战争,无论发生在何处,都代表同样的事。因为发生在自然界的一切事,都对应于灵界的属灵事物,而一切属灵事物都与教会有关。世人不知道在基督教界,哪些国家等同于摩押人和亚扪人,哪些国家等同于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非利士人,哪些国家等同于迦勒底人和亚述人,以及与以色列人交战的其它民族;然而,等同于它们的国家的确存在。此外,我们在自然界根本无法看出世上的教会是何品质,它已经陷入哪种具体的邪恶,并因这邪恶受到战争的惩罚。这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外在是显明的,但外在并不构成教会。这一切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内在是显明的,而真正的教会本身都关注内在。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各种状态而结合在一起。在灵界,他们的冲突就对应于世上的战争;主按照祂的圣治以对应的方式掌控这两边。
属灵人承认主通过祂的圣治掌控世上的战争,但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不承认,除非当因胜利而宣布一个节日的时候。那时,他们可能会跪谢神赐予他们胜利;也可能在开战之前说一些祈祷的话。但当他们回到自己的感觉时,就把胜利要么归于指挥官或领袖的谋略,要么归于战争中间的某个决策或事件,就是他们当时没有想到,却带来胜利的某种东西。
被称为“运气”的圣治甚至在最小、最琐碎的细节上作工(参看212节)。你若在这些事上承认圣治,必定在战争的事上承认它。在日常语言中,我们会把战争的意外有利事件称作“战争的运数”。这就是圣治,它尤其存在于指挥官或领袖的决策和计划中,尽管当时和后来他们将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谋略。他们若愿意,就能这么做,因为他们处于完全的自由,可以思想支持圣治或反对圣治,支持神或反对神。然而,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决策或计划,连一丝痕迹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都是要么从天堂,要么从地狱流入:通过许可从地狱流入,通过圣治从天堂流入。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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