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③当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那么多人被屠杀,他们的财富被洗劫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确认反对圣治。战争的发生不是由于圣治,因为它们离不开杀人、掠夺、暴力、残忍和其它可怕的邪恶,这些邪恶与基督教的仁爱截然对立。然而,它们完全是有必要的,因为自亚当和他的妻子(参看241)所表示的上古之人的时代起,人的生命之爱基本上变成了对掌控他人,最终掌控所有人的爱,以及占有世上的财富,最终占有所有财富的爱。这两种爱无法受到约束,因为按照圣治,每个人都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此外,没有这种许可,人无法被主引离邪恶,从而无法被改造并得救。因为除非邪恶被允许爆发出来,否则人不会看见它们,从而不会承认它们,因而无法被引导抵制它们。这就是为何邪恶无法被圣治的某种操作抑制;因为它们若真的被抑制,就会保持关闭,像名为癌症和坏疽的疾病那样扩散并吞噬人里面一切有活性的事物。
人生来就像一个小地狱,而地狱与天堂之间有永恒的冲突。没有人能被主从地狱解救出来,除非他看见自己在地狱里,想要被解救出来。没有许可,这一切是无法做到的,许可的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这就是为何会有大大小小的战争,业主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小战争,国家统治者与他们的邻舍之间有大战争。大小战争的唯一区别在于:小战争受制于国家法律,大战争受制于国际法。大小战争都想违反法律,小战争不能违反,但大战争能违反,只是仍不会超出可能的界限。
至于主为何不通过作用于国王和指挥官,要么在一开始,要么在战争进行中就平定大型战争及其不可避免的一切杀人、掠夺、暴行和残忍,有几个原因隐藏在神性智慧的宝库中。它们只有等到结束,就是当某一方的力量虚弱到陷入毁灭的绝境时才被平定。这些原因有一些已经揭示给我,其中一个原因是:所有战争,无论多么属于世俗事务,都代表天上的教会状态,都是对应的形像。圣言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是这样,当今的一切战争也是这样。圣言描述的战争就是以色列人与各个民族所进行的战争,如亚摩利人、亚扪人、摩押人、非利士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和亚述人。当代表教会的以色列人背离他们的诫命和律例,陷入这些民族所表示的邪恶时,他们就被某个民族惩罚,因为与以色列人交战的每个民族都表示某种具体的邪恶。例如,当以色列人因污秽的偶像崇拜而亵渎教会的圣物时,他们就被亚述人和迦勒底人惩罚,因为“亚述”和“迦勒底”表示对圣物的亵渎。至于他们与非利士人的战争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50-54节)。
当今战争,无论发生在何处,都代表同样的事。因为发生在自然界的一切事,都对应于灵界的属灵事物,而一切属灵事物都与教会有关。世人不知道在基督教界,哪些国家等同于摩押人和亚扪人,哪些国家等同于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非利士人,哪些国家等同于迦勒底人和亚述人,以及与以色列人交战的其它民族;然而,等同于它们的国家的确存在。此外,我们在自然界根本无法看出世上的教会是何品质,它已经陷入哪种具体的邪恶,并因这邪恶受到战争的惩罚。这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外在是显明的,但外在并不构成教会。这一切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内在是显明的,而真正的教会本身都关注内在。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各种状态而结合在一起。在灵界,他们的冲突就对应于世上的战争;主按照祂的圣治以对应的方式掌控这两边。
属灵人承认主通过祂的圣治掌控世上的战争,但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不承认,除非当因胜利而宣布一个节日的时候。那时,他们可能会跪谢神赐予他们胜利;也可能在开战之前说一些祈祷的话。但当他们回到自己的感觉时,就把胜利要么归于指挥官或领袖的谋略,要么归于战争中间的某个决策或事件,就是他们当时没有想到,却带来胜利的某种东西。
被称为“运气”的圣治甚至在最小、最琐碎的细节上作工(参看212节)。你若在这些事上承认圣治,必定在战争的事上承认它。在日常语言中,我们会把战争的意外有利事件称作“战争的运数”。这就是圣治,它尤其存在于指挥官或领袖的决策和计划中,尽管当时和后来他们将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谋略。他们若愿意,就能这么做,因为他们处于完全的自由,可以思想支持圣治或反对圣治,支持神或反对神。然而,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决策或计划,连一丝痕迹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都是要么从天堂,要么从地狱流入:通过许可从地狱流入,通过圣治从天堂流入。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