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②当看到不敬虔的人在政府和教会中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财富充足,生活奢侈;而敬拜神的人却穷困潦倒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会确认反对圣治。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以为地位和财富是能被赐予的至高和唯一的幸福,因而是幸福本身。他若因儿时的宗教信仰而对神有所思想,就会称之为神性赐福;只要没有比这更高的抱负,他会认为神存在,甚至敬拜祂。但他的敬拜里面却隐藏着当时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某种东西,就是一种假设,假设神会把他提升到更高位置,赐予他更多的财富。如果他得偿所愿,他的敬拜就会越来越倾向于外在事物,甚至直到它如此远离,以致他最终藐视并否认神;如果他从心心念念的显赫富贵中跌落下来,结果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地位和财富对恶人来说,岂不成了绊脚石?
但对善人来说,它们不成问题,因为善人的心不在它们上面,而是在功用或服务、良善上面,地位和财富能帮助实现它们。因此,只有那些拜自己和自然的人,才会一看到不敬虔的人被赐予地位和财富,在政府和教会中获得权势就弃绝圣治。此外,何谓地位大小?何谓财富多寡?这一切本身不就是某种幻想之物吗?一个人难道就比另一个人更有好运、更幸福吗?一个大人物,即便是一个国王或皇帝,几年之后,不也视他的地位为极平常的东西吗?这种东西不再让他心生喜乐,甚至在他看来可能一文不值。地位高的人难道真的因此就比地位低的人,甚至没有任何地位的人,像农民,或他们的仆人,更幸福吗?当这些人一切顺利,满足于自己的命运时,他们或许更幸福。还有比自我之爱更让人心烦意乱,更常常受伤,动辄大发脾气的吗?每当它没有得到符合它内心骄傲的尊敬,每当事情没有照着它的意愿和愿望发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地位不属于某种物质或功用,那么它不就是一个概念吗?除了在关于自己和世界的思维(这种思维本质上就是世界是一切,永恒什么都不是)中之外,这种概念能在任何思维中占有一席之地吗?
现在需要说一说圣治,为何它允许心里不敬虔的人被提升到高位,变得富有。不敬虔的人或恶人和敬虔的人或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事实上,他们更有热情,因为他们在功用中关注他们自己,视晋升为功用。因此,他们的自我之爱越强烈,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或名望而对发挥功用的欲望就越强烈。而虔诚的人或善人没有这种火,除非它被地位不知不觉地点燃。对于身居高位、心里不敬虔的人,主利用他们对自己名声的关切来控制他们,并激发他们为公众福祉或国家,为他们所生活的社区或城市,以及他们的同胞或邻舍发挥功用。这就是对这类人的治理,被称为圣治。因为主的国是功用的国;在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的地方,主会把那些拜自己的人提到高位,激发他们通过自己的爱在这个职位上行善。
假如世上有一个地狱之国(尽管没有这回事),只有自我之爱在那里掌权,这爱本身是魔鬼,那么每个人出于自我之爱的火,为了自己荣耀的显赫而发挥功用的程度,岂不胜过任何国家的人吗?但公众利益都只是挂在每个人的口头上,各人心里只有自己的利益。他们都是为了晋升而仰望自己的领袖,各人都想成为最大的。像这样的人能看见有一位神存在吗?他们被笼罩在像火灾那样的浓烟中,属灵真理无法以自己的光穿透这浓烟抵达他们那里。我曾看见这浓烟笼罩着由这些人所组成的地狱。打着灯笼找找,看看今天各个国家有多少追求高位,又不爱自己和世界的人。在一千个人里面,你能找出五十个爱神的人吗?而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少数人会寻求高位。既然爱神的人如此之少,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如此之多,既然后者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超过爱神的人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那么谁又能因为恶人比善人更显赫富贵而确认反对圣治呢?
主的这些话说明了这一点: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自己的世代较比光明之子更加精明。我又告诉你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你失去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久的帐幕里去。(路加福音16:8-9)
这些话的属世意义是很明显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义的钱财”表示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他们只是利用这些知识来为自己获得地位和财富;而善人或“光明之子”则用这些知识为自己结交朋友,这些知识将把他们接到永久的帐幕里去。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很多,爱神的人很少,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引到灭亡,那门是阔的,路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那路既窄又狭隘,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7:13-14)
地位和财富要么是诅咒,要么是赐福,以及它们对谁来说是诅咒,对谁来说是赐福,可参看前文(217节)。
17.后来,我打听哪里能找到主张分裂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并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上前来,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怎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个位格自身或单独为神和主呢?若是这样,虽然口称一位神,但这和你们心里想的相去甚远,犹如南辕北辙。”对此,他们回答说:“相差没那么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是位格的三位一体的维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在这信中,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父神负责归罪与恩赐,子神负责代求与调解,圣灵神负责履行归罪和调解的服务。”
“你们怎么理解神性本质?”
“神性本质就是全能、全知、全在、无限、永恒、同尊同荣。”
“若这本质能使许多神成为一,那你们也可以再加上更多神,如第四位,就是摩西、以西结、约伯提及的、被冠以‘全能者’的神。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早就做过这种事,他们将相同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归给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哈迪斯、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墨丘利、维纳斯,尽管他们不会说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神。而且,如我所理解的,你们三个人在这方面的学问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本质,但你们无法将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
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是一,不能分割为三。它既是单独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分割和分开不适用于它。”
对此,我回敬道:“那就让我们好好讨论这个问题。你们如何理解‘位格’(person)?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位格’这个词不是指另一位当中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行存在物。这是‘位’一词的定义,教会领袖们都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
“这就是‘位格’的定义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子里面没有父的部分,圣灵中也没有父或子的部分了。由此可推知,每一位自行支配,拥有各自的权能,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沟通的意愿外,就没有能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任何事物了。那么,这三个位格岂不成了三个独立的神了吗?再仔细听:
你们已将‘位格’定义为自行存在者,所以你们是在说,存在三种实质,你们将神性本质划分为这三种实质了。然而,你们又说这是不能分割的,因为神性本质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它位格,甚至无法与其它位格沟通的属性,即定罪、调解和执行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由此除了推出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容我们讨论一下这些说法,然后再给你答复。”
当时旁边站着一位智者,听了这些辩论说:“我不愿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来看待如此高深的话题。撇开这些细节不说,我分明看出你们思想中有三位神的观念。但由于你们羞于在全世界面前公开这样说(若这样做,你们必被视为疯子和傻子),所以为了避免受辱,你们只好嘴上声称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不理会这番话;离开时,他们嘴里咕哝着从玄学摘选的一些术语。这提醒我,玄学是他们的三脚架,他们愿意通过这三脚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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