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最后的审判 #50

50.至于本章所论述

50.至于本章所论述的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情况如下。伊斯兰教徒从他们的地方,就是其聚集的西南部被引出来,通过一条围绕基督徒的路径,从西边,穿过北边到东边,直至南部边界;一路走下来,善人与恶人便分开了。恶人被投入沼泽和湖泊,许多人也被分散到某个遥远的外围荒漠。但善人经东边到了靠近南边的一片广阔地域,在那里有住处赐给他们。被引到那里的人在世上就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是神的儿子,并相信祂被父差遣来教导人类,同时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一种道德的属灵生活。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当接受教导时,都接受对主的信,承认祂与父为一。他们也被恩准通过来自主的一种流注与基督天堂交流;但不与该天堂混在一起,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不同。所有伊斯兰教徒进入来世到了自己人当中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穆罕默德;然而,他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其他两个自称穆罕默德的人;他们在基督天堂下面朝左之处取得一个中间位置。这两人之所以代替穆罕默德,是因为死后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首先都被带到他们在世上所崇拜的人面前。这是因为每个人的宗教信仰都紧紧依附于他;只有当他们意识到这些人并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时,才会离开这些人。你会看到,人们被引离他们的虚假宗教信仰的唯一方法,首先就是被充分带入其中。在解释启示录的那本书中,我会告诉大家穆罕默德本人到底在哪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那两个填补他位置的人来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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