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41.只要仍活在世上,任何人都无法看出主在地上的教会是何性质,更看不出随着时间推移,教会如何从良善转向邪恶。原因在于,人活在世上时处于外在,只看见那些出现在他的属世人面前的事物;但教会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它的内在方面的性质并未在世上显现。然而,它的确在天上显现,如在白昼之下那样清晰,因为天使都享有属灵的思维和属灵的视觉,因此只看见属灵事物。再者,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聚集在灵界,如前所示(23-27节),在那里都照着爱与信的良善而分为各个社群(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50节)。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天使能看见教会的状态和发展历程。
由于启示录的灵义描述的是教会在爱与信上的状态,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事物依次包含什么,除非这信息从天上被揭示出来,同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被获准得知。我可以郑重发誓,启示录中的细节,直至每个字,都包含一个灵义在里面;就灵义而言,关于教会属灵状态自始至终的一切,都得到了充分描述。此外,由于那里的每个字都表示某种属灵事物,所以哪怕漏掉一个字,内义上的主题顺序都会改变。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的末尾,经上说:
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启示录22:19)
圣言的旧约也一样。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每个字都包含一个内义或灵义,所以一个字也不能从它们当中删去。这就是为何按照主的圣治,这些书自完成以来,直至最小的字母都被完整保存,许多人甚至小心计算了每个细节。主预见或提供这一切是由于在一点一划,每个字、词,以及这些书所包含的事物里面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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