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527

527.然而,有些人

527.然而,有些人不能检查自己,如:婴幼儿,尚不具备自我反省能力的少男少女,还有根本不能反思的头脑简单者,以及所有对神缺乏敬畏的人;此外还有一些患有精神和身体上的疾病之人,更别提那些坚信唯信称义之人,就是将基督功德归给人的信;他们已然确信,人的某种东西会通过这种检查和悔改进入,从而摧毁信,以至于把救赎从它唯一永恒之地驱逐和抛掷出去。对所有这些人来说,仅仅口头忏悔就可以了;而本章前面已说明,这并不是悔改。
但那些知道何为罪的人,尤其那些从圣言知道很多事,也这样教导,却不检查自己,因此看不到自己任何罪的人,好比那些积攒了财富,却把它放在保险柜和箱子里,除了看一看,数一数外不再动它的人;或好比那些仅仅为了变得富有而聚敛金银财宝,并把它们藏在地窖里的人。这种人就像把银子埋藏在地里、包在手巾里的商人(马太福音25:25;路加福音19:20)。他们还像种子落于其上的硬路和石头地(马太福音13:4, 5);又像枝繁叶茂却不结果的无花果树(马可福音11:13)。他们心如铁石,没有变成肉心(撒迦利亚书7:12)。他们像鹧鸪抱不是自己下的蛋;他们不按正道得财,到了中年,那财都必离开他们,他们终久成为愚顽人(耶利米书17:11)。他们还像有灯无油的五个童女(马太福音 25:1-12)。
那些从圣言获取大量有关仁爱与悔改的信息,知道大量戒律,却不照之生活的人,好比贪吃者,他们将食物塞进嘴里,不经咀嚼就咽到肚子里。结果,食物在胃里不消化,当它输送出去时,就破坏乳糜,导致慢性疾病,最终结局就是悲惨死去。这种人由于缺乏属灵之热,故不管享有多少光,可被称为冬天、冻土、北极气候,甚至冰雪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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