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4.自主的时代起,基督教会经历了自婴儿到老年的各个阶段。其婴儿期是使徒时期,那时,使徒们走遍全世界传讲悔改和信主神救主。从使徒行传明显可知,这两点就是他们所传讲的主要内容:
(保罗)又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就在几个月前(本书完成于1771年),主呼召祂那现为天使的十二个门徒,差遣他们往精灵界去,命他们在那里四处传讲新福音。因为时至今日,主通过他们所建立的教会已临近终结,几乎没有余民幸存。之所以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圣三一被割裂成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和主。
结果,一种精神错乱不仅席卷了整个神学领域,还席卷了奉主名的基督教会。之所以称为精神错乱,是因为它使人们的心智陷入狂乱状态,以致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一位神还是三位神。嘴上说一位,心里却想着三位。所以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发生冲突,冲突的后果是:他们认为根本没有神。如今盛行的自然主义唯源于此。若愿意,请你认真想一想,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当这两种观念中途相遇时,彼此都无法消灭对方。所以,当人思想神时,只想到“神”这个空头衔,却没有认识祂的感觉。
由于对神的观念和有关祂的一切知识都已支离破碎,所以我认为要依次讨论神造物主、主救赎主、圣灵运作者,最后讨论圣三一,以便将支离破碎的东西重新整合起来。当人的理性通过圣言及它所赋予的启示确信存在一个圣三一,这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就象灵魂、肉体和它们所发出的活动形成人里面的三位一体那样时,这一切就成就了。因此,《亚他尼修信经》所说的这一条是真的:
在基督里面,神和人、或神性与人性,并非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如同理性灵魂和肉体是一个人,因而神和人是一位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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