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224

224.(8)圣言的

224.(8)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有什么能力。人们以为,真理不过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此应当照着去做。他们仅仅视之为口中发出的气,耳中听到的声音。然而事实上,真理和良善却是灵界和尘世这两个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起源。真理和良善是藉以创造并维持整个宇宙的方法,也是藉以创造人类的方法。这二者是万有中的全部。宇宙是藉着神圣真理被造的,这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大卫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处经文中,“道(圣言)”表示神圣真理。宇宙因藉着神圣真理被造,故也藉着神圣真理得以维持。维持就是不断创造,正如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人类藉着神圣真理被造,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理解力和意愿相关。理解力是接受神圣真理的容器,意愿是接受神圣良善的容器。故由这两个主要本能构成的人类心智,无非是以属灵和属世的方式有机组织起来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形式。人脑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人的心智,故人体内的一切事物是受这两个主要本能驱使并通过它们而具有生命的附属物。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变成人,也就是说,是为了实现人类的救赎。因为这样,神就可以凭借这人身,也就是神圣真理而披上一切能力,以推翻地狱(彼时,地狱已一路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战胜它们,并迫使其顺服自己。这一切不是凭口头上的一句话做到的,而是靠神性圣言,也就是神圣真理成就的。然后,祂在诸地狱与诸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以致无人能从地狱跨过来。若有人企图这样做,刚迈第一步,他就会遭受重创,如同一条蛇被扔在烧红的烙铁上,或被扔进蚂蚁山。魔鬼和撒旦一闻到神圣真理的哪怕一丝气息,就会一头栽入深渊,冲进洞穴,将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生怕留下一丝缝隙。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也就是说,他们处于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的对立面。因为就像刚才说的,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由这两个主要生命构造形成,所以,魔鬼和撒旦一察觉到对立面,就会从头到脚都受到严厉打击。
由此可见,神圣真理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包含神圣真理的三个层面,故显而易见,这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3,10)所表示的。圣言的大能是无法形容的,对此,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予以证实。不过,由于这些经历超出人的想象,或看起来不可思议,所以我不想在此讲述它们。但其中一些经历,你们可以在前面看到(如209节)。我由此作出如下郑重声明:从主拥有神圣真理的教会强过地狱。这就是主对彼得说话时所谈论的教会: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主是在彼得承认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才说这番话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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