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8.至此,我已经解释了前面(236节)所列举的例子,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就是推理者会利用取自圣言的这些例子来确认反对圣治。因为如前所述,这种人无论看见、听见或读到什么,都能拿来当作反对圣治的论据。然而,很少有人拿圣言经文来确认反对圣治;许多人都是拿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来如此行,如237节所列出的那些事;现在,我以同样方式解释它们。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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