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7

247.⑦最后,以色

247.⑦最后,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因为该民族的教会彻底毁灭了,并且毁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不但不认识并承认主,甚至还仇恨祂;然而,他们对主所做的一切都符合主圣治的律法。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或争战,主由此完全战胜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4-35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9

Faith69.与仁

(十)与仁分离之信摧毁教会和属于它的一切

Faith69.与仁分离之信不是信,因为仁是信的生命、灵魂和本质。因没有仁而没有信的地方,就没有教会。故主说:

人子来的时候,在世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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