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7

247.⑦最后,以色

247.⑦最后,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因为该民族的教会彻底毁灭了,并且毁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不但不认识并承认主,甚至还仇恨祂;然而,他们对主所做的一切都符合主圣治的律法。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或争战,主由此完全战胜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4-35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0

Faith10.主对

Faith10.主对多马说: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与对真理的内在承认分离的一种信;而是说那些没有像多马那样亲眼看见主,却仍相信祂的存在之人是有福的,因为这是在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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