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7

247.⑦最后,以色

247.⑦最后,以色列民族被允许将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因为该民族的教会彻底毁灭了,并且毁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不但不认识并承认主,甚至还仇恨祂;然而,他们对主所做的一切都符合主圣治的律法。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或争战,主由此完全战胜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4-35节)。

最后的审判 #11

11.⑶为天使而存在

11.⑶为天使而存在的天堂,其整个范围如此之大,以致它永远无法填满。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尤其从论述“天堂的浩瀚”这一章(415-420节)明显看出来。⑷目前,组成天堂的人相对较少,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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