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6

246.⑥继所罗门之

246.⑥继所罗门之后的许多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这是因为百姓代表教会,他们的王是他们的头;还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能长时间地代表教会。事实上,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正因如此,他们通过曲解教会的一切事物,直到把教会毁灭而逐渐远离代表性敬拜。这一切由列王对圣殿的亵渎和他们的偶像崇拜来代表;教会的实际毁灭由圣殿本身的摧毁,以及以色列人被掳和犹太人在巴比伦被囚来代表。这就是原因;凡出于某种原因所发生的事都是照着圣治的某条律法在圣治之下发生的。

真实的基督教 #425

425.必须区分仁爱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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