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⑤所罗门被允许恢复偶像崇拜。这是为了他可以代表具有全世界各种宗教形式的主的国或教会,因为建立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此,该教会的一切律例典章都代表教会的属灵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这百姓本身代表教会,王代表主,大卫代表即将降世的主,所罗门代表降世之后的主。由于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之后拥有了天上地上的权柄,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中所说的,所以所罗门作为祂的代表显得荣耀和辉煌,拥有胜过地上众王的智慧,还建了圣殿。此外,他尤其允许并建立了许多民族的敬拜形式,以此代表世上的各种宗教。他的七百个妻子和三百个妃嫔(列王纪上11:3)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妻子”表示教会,“妃嫔或妾”表示一种宗教。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建造圣殿的任务落在所罗门身上,圣殿既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约翰福音2:19, 21),也表示教会;又为何他被允许建立偶像崇拜,还娶了那么多妻子。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大卫”都表示即将降世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43—44节)。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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