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3

243.③以色列民族

243.③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敬拜一只金牛犊,承认它为领他们出埃及地的神;然而,耶和华从附近的西乃山上看到这一切,却不寻求阻止。这事发生在西乃山附近的西乃旷野。耶和华没有制止他们进行这种可憎的敬拜,符合目前所阐述的一切圣治律法,也符合接下来所阐述的圣治律法。允许他们行这恶,是为了避免他们全部灭亡。因为以色列人被领出埃及,是为了他们可以代表主的教会;除非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从他们心里被彻底根除,否则他们不可能代表该教会;若不让他们按自己的心意行事,好由此通过严厉的惩罚除去它,这一切不可能实现。关于这种敬拜,以及他们要被彻底弃绝,摩西要兴起一个新民族的威胁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出埃及记32章的讨论(10393-10512节),那里论述了这些主题。

最后的审判(续) #71

71.至于他们的宗教

71.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它适合东方人的天性,它也因此在如此多的国家被接受;还因为它将十诫变成宗教的事,从圣言获得某种东西,尤其因为它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伊斯兰教也驱散了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一种内在宗教信仰之所以没有通过穆罕默德向他们打开,是因为他们的一夫多妻制,这种制度向天堂发出一种不洁的氛围;这是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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