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3

243.③以色列民族

243.③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敬拜一只金牛犊,承认它为领他们出埃及地的神;然而,耶和华从附近的西乃山上看到这一切,却不寻求阻止。这事发生在西乃山附近的西乃旷野。耶和华没有制止他们进行这种可憎的敬拜,符合目前所阐述的一切圣治律法,也符合接下来所阐述的圣治律法。允许他们行这恶,是为了避免他们全部灭亡。因为以色列人被领出埃及,是为了他们可以代表主的教会;除非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从他们心里被彻底根除,否则他们不可能代表该教会;若不让他们按自己的心意行事,好由此通过严厉的惩罚除去它,这一切不可能实现。关于这种敬拜,以及他们要被彻底弃绝,摩西要兴起一个新民族的威胁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出埃及记32章的讨论(10393-10512节),那里论述了这些主题。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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