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3

243.③以色列民族

243.③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敬拜一只金牛犊,承认它为领他们出埃及地的神;然而,耶和华从附近的西乃山上看到这一切,却不寻求阻止。这事发生在西乃山附近的西乃旷野。耶和华没有制止他们进行这种可憎的敬拜,符合目前所阐述的一切圣治律法,也符合接下来所阐述的圣治律法。允许他们行这恶,是为了避免他们全部灭亡。因为以色列人被领出埃及,是为了他们可以代表主的教会;除非埃及人的偶像崇拜从他们心里被彻底根除,否则他们不可能代表该教会;若不让他们按自己的心意行事,好由此通过严厉的惩罚除去它,这一切不可能实现。关于这种敬拜,以及他们要被彻底弃绝,摩西要兴起一个新民族的威胁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关于出埃及记32章的讨论(10393-10512节),那里论述了这些主题。

圣爱与圣智 #23

1.7神-人只有一位

1.7神-人只有一位,万物皆源于祂

23.人类智慧的一切能力若都集合起来,可以说会集中于这一点:有一位神存在,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因此,凡有理性的人凭逻辑思维的常识,都不会、也不可能想到别的。如果对凡理性正常者说,宇宙的创造者有两位,你就会感觉到他的抵触,这种抵触的产生很可能仅仅因为这句话的声音传到了他耳朵里。由此明显可知,人类理性的一切能力若都集合起来,会集中于这一点:神为一。其中原因有二:首先,理性思考的能力本身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与他同在的神;人类理性一般都依赖于此,因此这种倾向会使人貌似凭自己明白一位神的存在。其次,人凭这种能力要么处于天堂之光,要么由此获得其思维的普遍倾向;而天堂之光的普遍感知是:神为一。但是,当人利用这种能力败坏其理解力的低层部分时,情况就不同了;诚然,他仍具有这种能力,但却用来扭曲理解力的低层部分,从而颠倒它,其理性由此就靠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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