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2

242.②他们的长子

242.②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神当时没有向他发话阻止,仅在事后诅咒他。由于亚当和他的妻子表示上古教会,如前所述,所以他们头两个儿子,即该隐和亚伯,表示上古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是爱和智慧,或仁和信。“亚伯”表示爱和仁,“该隐”表示智慧或信,严格来说,表示与爱分离的智慧,或与仁分离的信。当信被如此分离时,智慧不仅倾向于弃绝爱和仁,还倾向于摧毁它们,从而杀死自己的兄弟。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所做的事,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对该隐的诅咒涉及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或将智慧与爱分离的人死后所进入的属灵状态。然而,为防止智慧或信灭亡,耶和华在该隐身上立了一个记号,免得有人杀他(
创世记4:15)。这是因为爱离了智慧无法存在,或仁离了信无法存在。这些事的含义和从知识树吃东西的含义非常相似;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描述了亚当和他的妻子之后,接着就描述了这些事。此外,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被包裹在自己的聪明中;而那些由于仁而拥有信的人从主拥有聪明的恩赐,从而处于圣治之中。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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