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2

242.②他们的长子

242.②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神当时没有向他发话阻止,仅在事后诅咒他。由于亚当和他的妻子表示上古教会,如前所述,所以他们头两个儿子,即该隐和亚伯,表示上古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是爱和智慧,或仁和信。“亚伯”表示爱和仁,“该隐”表示智慧或信,严格来说,表示与爱分离的智慧,或与仁分离的信。当信被如此分离时,智慧不仅倾向于弃绝爱和仁,还倾向于摧毁它们,从而杀死自己的兄弟。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所做的事,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对该隐的诅咒涉及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或将智慧与爱分离的人死后所进入的属灵状态。然而,为防止智慧或信灭亡,耶和华在该隐身上立了一个记号,免得有人杀他(
创世记4:15)。这是因为爱离了智慧无法存在,或仁离了信无法存在。这些事的含义和从知识树吃东西的含义非常相似;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描述了亚当和他的妻子之后,接着就描述了这些事。此外,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被包裹在自己的聪明中;而那些由于仁而拥有信的人从主拥有聪明的恩赐,从而处于圣治之中。

真实的基督教 #2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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