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1.①最有智慧的人类,就是亚当和他的妻子让自己被蛇迷惑,神却不利用祂的圣治来阻止这一切。原因在于,亚当和他的妻子不是指地上所造的第一批人,而是指上古教会的人;经上以这种方式描述他们的新造或重生;在创世记第一章,经上以天地的创造来描述他们的新造本身,也就是他们的重生;以伊甸园来描述他们的智慧和聪明;以他们吃知识树来描述这个教会的结束。因为圣言在核心处是属灵的,包含神性智慧的奥秘;并且为了包含它们,圣言完全以对应和代表写成。由此可见,上古教会的人起初是最有智慧的人,但到了最后,却由于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而成了最坏的;他们不是被什么蛇迷惑,而是被自我之爱迷惑;这爱正是那被女人的种,也就是主最终踹在脚下的“蛇的头”。
凭理性,谁看不出除了文字上以历史形式叙述的内容外,还有其它意思?因为,谁能明白世界是以那里所描述的方式来创造的?这就是为何学者们试图努力解释第一章的内容,最终坦承还是不明白。这同样适用于接下来的内容,即:两棵树,一棵生命树,一棵知识树,被放在他们的园子或伊甸园中,后者如同一块绊脚石;此外,仅仅因为吃了知识树,他们就犯下如此大过,以至于不仅他们,连全人类及其子孙后代都遭到诅咒;还有,一条蛇竟然能迷惑他们等等;再如妻子是用丈夫的一根肋骨造的;堕落之后,他们意识到自己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遮住裸体,又被赋予皮衣遮体;基路伯和火焰的剑被安设来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这一切事物都是代表,用来描述上古教会的重建,它的状态及其状态变化和最后的毁灭。关于包含在这一切事物中的奥秘,就是包含在可见于这个故事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里面的奥秘,可参看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该书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从那些解释可以看出,“生命树”表示圣治方面的主;“知识树”表示自己的谨慎方面的人类。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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