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0

240.引用236到

240.引用236到239节所列举的这一切例子,是为了说明,发生在世上,无论恶人还是善人身上的每一件事,哪怕最小的事,都属于圣治;因此,圣治就在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最小细节里面,因而是普遍的。但由于这一点无法从这些例子看出来,除非逐一解释它们,所以从236节开始,我将按列举它们的顺序简要解释它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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