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引用236到239节所列举的这一切例子,是为了说明,发生在世上,无论恶人还是善人身上的每一件事,哪怕最小的事,都属于圣治;因此,圣治就在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最小细节里面,因而是普遍的。但由于这一点无法从这些例子看出来,除非逐一解释它们,所以从236节开始,我将按列举它们的顺序简要解释它们。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