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40

240.引用236到

240.引用236到239节所列举的这一切例子,是为了说明,发生在世上,无论恶人还是善人身上的每一件事,哪怕最小的事,都属于圣治;因此,圣治就在人的思维和行为的最小细节里面,因而是普遍的。但由于这一点无法从这些例子看出来,除非逐一解释它们,所以从236节开始,我将按列举它们的顺序简要解释它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7

SS117.自上古时

SS117.自上古时代起就有宗教的存在,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命也有所了解;但这种知识绝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敏锐,而是来自前面所说的古圣言(101—103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宗教事物从这两部圣言传到印度及其群岛,并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各国,又从亚洲沿海地区传到希腊,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写成,而这些代表是世上诸如对应于天上事物,并因此表示或象征它们的那类事物,所以许多民族的宗教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其中神的属性和特征变成了众多神明;他们还设了一位至高神来管理这些神,并根据耶和华的名字给这位神起名叫朱庇特。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伊甸园,大洪水和圣火,知道四个时代,从第一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直到最后一个时代,即铁器时代;而在圣言中,这四个时代表示教会的四个状态(如但以理书2:31–35)。人们还知道,后来出现并摧毁许多民族以前的宗教的伊斯兰教取自新旧约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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