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8

238.这些属世人或

238.这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会确认反对圣治。如,他们看到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还有些人拜可怕的偶像、雕像,甚至死人;尤其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而基督教仅限于欧洲这个可居地球上的最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还看到有些人将救恩置于他们当思想和谈论的一些话语,却轻视他们当做的善事;很少有人活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此外还有过去的所有异端邪说,以及今天仍存在的一些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再就是犹太教仍旧存在。否认圣治的人从这些事得出结论:宗教本身什么都不是,但作为一种约束还是需要的。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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